2020年大選進入最後倒數,投票資格除了年滿20歲並未受監護宣告外,當天也至少需要攜帶身分證,才能投票。(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距離1月11日上午8點,剩不到24小時,而只要年滿20歲投票,就能在當天表達自己的訴求,但其中仍然有許多規定須要遵守,不然可能白跑一趟。
所謂投票年齡須是滿「20歲公民」,意思是2000年1月11日前出生。此外,也不能被法院認定監護宣告(無法用理智判斷、理解他人所表達者)。若國人不知道投票地點,中選會也有在官網提供查詢系統,只要輸入住家地址便能查詢。
投票日前,選民會收到「投票通知單」,上面會記載姓名、投票所位置,以及具備投票權的選舉種類,當天可以方便核對選民身分,但若是忘了帶也沒關係,只要工作人員在「選舉人名冊」上查到姓名,仍然可以投票。此外,攜帶個人印章也可以加快投票時間,但若是忘記也沒關係,只要簽名即可過關。
投票通知單、印章都能忘,唯獨身分證絕對要帶去投票所核對,若是沒有帶身分證,就一定不能投票,即使亮出健保卡、駕照,也仍然不符合規定。此外,國人身分證若是民國75年前發出的舊式身分證,亦不能參與投票。
若身分證遺失或過舊,須親自就近前往戶政事務所重辦身分證,重新辦理須攜帶印章(沒帶則簽名代替)、戶口名簿正本或有相片身分證明的文件(如健保卡),與新台幣200元。(陳樹菊將為韓國瑜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