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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官邊鵬幫中國發展組織 違反國安法二審維持判刑6月

上報快訊/林育萱 2020年01月14日 18:34:00
退休軍官邊鵬,因幫助中國發展組織,二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維持原判6個月徒刑。(取自東森新聞台)

退休軍官邊鵬,因幫助中國發展組織,二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維持原判6個月徒刑。(取自東森新聞台)

空軍退役軍官邊鵬與中科院退役中校林世斌,退役後,涉嫌到中國經商涉嫌幫中國發展組織,但因我方軍官警覺而未遂,一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邊;林二人各判刑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14日針對邊鵬罪嫌,二審法官認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另外,林因未上訴,已判6月確定。

 

根據高院指出,王永旭是中共人民解放軍大校,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十一辦公室主任,直屬中共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聯絡部聯絡局轄下上海分局,職司對台情報工作,負責蒐集台灣軍事情報、策反國軍。

 

據了解,前退役軍官邊鵬,1985年空軍軍官學校畢業,曾任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少校特種電譯官、國防部情次室國際情報處國際情報官、聯絡官、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後勤官,於2010年11月8日退役;林世斌則曾任職於聯勤第206號兵工廠、中山科學研究院系統製造中心,2005年2月21日退役。


據了解,2015年間,邊鵬被中國王永旭吸收,受指示收集我國國防報告書,邊鵬從網路下載國防部報告書電子檔,到書局購買國防報告書,同年12月,邊鵬還安排范姓空軍退役上校及其他空軍軍官,前往中國浙江杭州參觀筧橋中央航校舊址,隨即將國防報告書資料交給王永旭。
 

之後,邊鵬繼續安排范姓空軍退役上校和王永旭等5名解放軍見面,期間,對方除談論我國空軍夜間作戰、奪島戰術及空戰演練儀三主題外,多次向刺探「台灣戰機落地後,加油及裝填彈藥後恢復戰備的時間是多少時間」等軍事機密,由於,范姓空軍退役上校回台後有所警覺,隨後向國防部舉發。

 

另外,中科院退役中校林世斌,2009年間被中國王永旭吸收成為共諜,同樣以招待食宿為由,帶著游姓空軍退役上校前往中國西安旅遊,並安排餐敘與王見面;隔年林男再度提出邀約,游男心生警覺,2014年後,王指示林男趁邀約游男赴中旅遊,再將其吸收以發展組織,但游男未再前往。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當時依國安法為大陸地區軍事機關發展組織未遂罪,將邊鵬、林世斌各判處6月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但因邊鵬不服判決,繼續上訴。

 

一審時,法官認為兩人都是退役軍官,領有國家俸祿,為謀個人私利意圖危害國家安全,但考量兩人實際僅各安排一人與王永旭接觸,之前無前科紀錄,判兩人各徒刑6月,均可易科罰金;後案件上訴,但二審高院則認為,邊鵬即知王永旭是中國解放軍軍官,有意佈建台灣中高階現退役軍官、情工人員藉以發展組織,竟還積極邀約安排范男等人到中國福州市與王永旭會晤,提供王永旭與范男接觸,涉及拓展組織,顯然有危害國家安全主觀意圖,並有為王永旭所屬軍事機關發展組織客觀行為,高院判定駁回上訴,維持,維持判邊鵬、林世斌6月徒刑。

 

至於邊鵬被控交付度國防報告書涉嫌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當時,法官認為,國防報告書是公開資料,已判決無罪,檢察官也未上訴,因而該部分認定邊鵬無罪。

 

消息一出,網友紛紛表示「出賣國家才判6個月,司法已死」、「許多退役軍官為捍衛年金會做出這種事」、「拜託取消退休俸」等等。(【桃園航空城】桃機第三跑道環評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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