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總統立委大選結果出爐,蔡英文總統及高雄市長韓國瑜各能取得約2.4億元及1.6億元的補助款。(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2020總統大選落幕,據《選罷法》規定,蔡英文總統及高雄市長韓國瑜可分別取得約2.4億及1.6億元補助款。由於韓國瑜先前個人財產申報曾明列9合1選舉補助款引發熱議,而這次韓國瑜則表明,「補助款我一塊錢也不會拿」,令人好奇歷來藍綠對於選舉補助款的用途及分配。
此次大選中,補助款可分為「總統及副總統補助款」及「政黨補助款」,在法律上分別受到《選罷法》及《政黨法》規範;其中《選罷法》第41條指出,總得票數達當選票數3分之1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30元;《政黨法》第22條指出,不分區立委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3以上政黨,每年每票補助新台幣50元。
而根據大選結果,蔡英文總統及高雄市長韓國瑜分別獲得817萬231及552萬2119的票數,推算可取得約2.4億元及約1.6億元補助,總計高達4億元。
此外,依法規定未來4年有6個政黨每年可獲每票50元的政黨補助款,各政黨分別可領取:民進黨2億4056萬元、國民黨2億3617萬元、民眾黨7944萬、時代力量5490萬、親民黨2594萬、台灣基進2236萬元。
不過,針對補助款用途並無明文規定,若依歷年總統大選補助款而言,據了解,民進黨多將補助款項總額3分之1由黨部留用,其3分之2交給候選人;國民黨並無特定規範,如1996年李登輝、連戰當選時是運用在成立「李連基金會」,主要投入教育領域;2000年連戰、蕭萬長參選時則成立國民黨智庫等。
但針對補助款去向,由韓國瑜在9合1大選時,將補助款納為個人財產,成為近日備受討論的話題。中國社運人士王丹在臉書發文表示,選舉補助款的使用缺乏法律規範,可進入個人口袋,但沒規定公益使用的比率,這是台灣選舉制度中一項有爭議的設計。(退役軍官邊鵬幫中國發展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