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商向海關求證,只要托運行李時向航空公司說明台商身分,並符合需在工作地居住3個月以上條件,就可攜帶500個口罩出境。(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財政部關務署27日宣布,春節期間國人攜帶口罩出境1人不得超過250片,引起台商抨擊;據台商向海關求證,只要托運行李時向航空公司說明台商身分,並符合需在工作地居住3個月以上條件,就可攜帶500個口罩出境。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經濟部於23日公告,自1月24日起至2月23日止,為期1個月期間,「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及「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管制出口。
財政部關務署27日表示,旅客隨身攜帶數量合理的自用口罩出境沒問題;至於合理數量,目前海關共識,在春節期間,以每人不得攜帶超過5盒口罩(一盒為50入,共250個)為參考標準,春節過後,關務署將針對合理數量再向主管機關與食藥署研議。
據《中時》報導,有台商不滿口罩攜帶數量太低,打電話到桃園機場海關詢問,海關回答指出,只要在向航空公司登記寄運行李時表明台商身分,需要在工作地居住3個月以上,就可以一個人帶500個口罩。而若在行李過關時被海關抽查到時,必須登記中國公司名稱、位址、可聯絡電話等,以備日後查詢。
海基會也發布聲明證實,表示已致電桃園機場核實該訊息後獲告,如被抽查行李有大於5盒口罩,只要說明赴中事由,如在中國工作或是就學等,即可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