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勞動部要雇主擔負起提供口罩的責任,立委高嘉瑜批評勞動部應先了解一下大型企業雇主的口罩需求,不要只是發布個防護措施指引,就好像很認真在做事。(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勞動部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要雇主擔負起提供口罩的責任,否則最高處30萬元。民進黨立委高嘉瑜31日在臉書批評勞動部是在哈囉?「刷存在感的豬隊友」,她認為勞動部應先了解一下大型企業雇主的口罩需求,不要只是發布個防護措施指引,就好像很認真在做事。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30日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內容指出雇主不能禁止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配戴口罩,且雇主須擔負起提供口罩的責任,否則最高可處罰鍰30萬元。
對此,立委高嘉瑜在臉書批評勞動部「是在哈囉?」、「刷存在感的豬隊友」,高嘉瑜表示,勞動部關心勞工也是很合理,但要求「雇主負起提供口罩的責任」的同時,政府也必須擔負起提供足夠口罩供給的責任。
高嘉瑜認為勞動部必須了解一下大型企業雇主的口罩需求,要去哪買?可以大量購買嗎?可以囤積嗎?不要只是發布一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就好像很認真在做事。
對此,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回覆高嘉瑜,這個規定其實只會在醫療院所強制執行並進行勞檢,其他場域是根據狀況,有「感染之虞」才戴,只會輔導勸告,並不會去強制執行勞檢,雇主可以不必擔心受罰。
另外,這個規定主要是為有不良雇主禁止員工帶口罩,所以才規定「勞工自行要戴時,雇主不得禁止」,基於保護勞工,相信大部份人以及好的雇主都會支持,勞動部職安署也有參加指揮中心運作,口罩荒的問題他們也知道,所以絕不會逼雇主去做做不到的事。(WHO排除台灣柯文哲向中國喊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