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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芳專欄:消費折扣優惠不是「你消費我付錢」的消費券

蔡明芳 2020年02月14日 07:00:00
政府對於餐飲、商圈或夜市等不是民眾每天必須消費的地點提供優惠折扣,應有提高或誘發民眾增加消費的可能。(取自交通部觀光局官網)

政府對於餐飲、商圈或夜市等不是民眾每天必須消費的地點提供優惠折扣,應有提高或誘發民眾增加消費的可能。(取自交通部觀光局官網)

為因應中國武漢肺炎造成的經濟衝擊,行政院經濟部擬在疫情穩定後,推動各項振興輔導措施以復甦內需型產業買氣,尤其針對百貨賣場、零售、餐飲、商圈、夜市、傳統市場、會展等產業,參考民間酷碰折扣優惠(coupon)方式,規劃「你花錢我打折」的優惠措施,政府希望提供一定的優惠折扣來提高民眾消費誘因,以降低武漢肺炎導致民眾外出消費意願降低所造成的內需衝擊。

 

不可否認的,經濟部在此非常時期推出協助廠商減緩獲利衝擊的折扣方案,很容易被誤認為是過去成效不佳的消費券。

 

2009消費券政策無助經濟成長的原因

 

消費券是當時政府為了因應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所帶來的消費緊縮效應,於2009年發放給全國民眾的消費專用券,每人為新台幣3600元。消費券在發放之初即有許多學者提醒政府,消費券的效果非常有限,甚至僅會讓政府增加負債,事後證明許多學者的呼籲是正確的。

 

消費券政策會失敗的主要原因在於其並未限定用途,換句話說,民眾可以用消費券來購買任何需要的產品。試想,在預期未來經濟可能不好的當下,民眾會減少不必要的消費支出或僅購買生活必需品,此時,消費券就變成僅具「替代民眾自掏腰包消費」,而無增加消費的功能。亦即,過去的消費券是政府推出「你消費我付錢」的措施,因此,消費券一方面對經濟的幫助有限,另方面也淪為政府大撒錢的蚊子政策。

 

現在是「你花錢我打折」

 

過去政府推出消費券以刺激經濟的立意良善,但是,規劃不周就產生政策失敗的結果,因此,本次因應武漢肺炎所欲推出的折扣優惠,政府一再強調不是消費券,其原因就在於此一刺激方案為「你花錢我打折」,而非「你消費我付錢」的消費券政策。特別是對於餐飲、商圈或夜市等不是民眾每天必須消費不可的地點提供優惠折扣,確實有提高或誘發民眾增加消費的可能。更重要的是,民眾若沒有消費,政府也不會有折扣補助,可以降低政府亂撒錢與增加負債的疑慮。

 

折扣優惠必須可提高消費者購買誘因

 

雖然此次折扣優惠不同於消費券,但是,在未來規劃其用途時,仍應減少對於必要花費的補貼。例如,包含米、油、鹽、牙膏或衛生紙等必需品就不需要給予優惠折扣。這是因為即使政府沒有提供優惠措施,民眾也一定會消費且不會減少消費。

 

例如,消費者不會因為政府給予牙膏折扣優惠就每天增加刷牙次數,消費者也不會因為政府給予包裝米折扣優惠就多吃白米飯。換句話說,當政府所提供的優惠並不會改善民眾的消費選擇也不會增加民眾的購買意願時,政府就無須提供優惠措施,否則,僅會增加財政負擔。

 

對本次受衝擊最大的餐飲住宿相關服務業而言,政府的折扣優惠仍是必須要可以讓民眾願意出門消費。除了政府的補助外,業者自身應該提供一定的優惠折扣以增加民眾消費誘因,才可以讓政府政策有加乘的刺激經濟效果,形成政府、業者與消費者三贏的結果。

 

折扣優惠要可以增加「內」需

 

最後,我們要提醒政府的是,政府推出的刺激優惠措施必須要儘可能穩定台灣的就業與本國產品的消費。例如,若台灣政府所推出的折扣優惠是幫助國內消費者購買目前有高度資安疑慮的中國電子產品,則此折扣優惠對於台灣內需就不會有幫助。在世界貿易組織的體系下,一國政府對於本國與外國產品不應有差別待遇,因此,若本國的優惠措施無助於本國產品的銷售,就無助於本國的就業,這樣的優惠措施就對內需沒有幫助,這也是過去消費券政策失敗的原因之一。

 

惟目前政府所聚焦的餐飲、商圈、夜市與傳統市場多屬於內需型服務業,應可避免上述憂慮。期待政府以消費券政策為鏡,推出有效的內需刺激方案以降低武漢肺炎的衝擊。

 

※作者為淡江大學產業經濟與經濟學系合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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