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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公聽會》出身「非典型」家庭 紀錄片導演:我該恨我的T媽媽?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28日 16:40:00
成長於同志家庭的紀錄片導演黃惠偵今出席婚姻平權公聽會。(翻攝自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

成長於同志家庭的紀錄片導演黃惠偵今出席婚姻平權公聽會。(翻攝自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

28日立法院進行第2場婚姻平權公聽會,成長於同志家庭中的紀錄片導演黃惠偵表示,《民法》的精神是要適用於每個人,過時的法律應該被修正為能夠服務現在真實生活的家庭樣態,而不是去服務想像中只有唯一刻板樣態的健全家庭。

 

身為一個被女同志生養照顧大的小孩,黃惠偵也同意媽媽不能取代爸爸,但她強調「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取代任何一個人」。對於反方的論點,她質疑「難道會因為有兩個媽媽或兩個爸爸,小孩就會人格有缺陷嗎?如果小孩的人格上出了問題,就單單只是因為他不是出自我們一般認定的健全家庭嗎?」她說,現在有許多看起來結構健全、有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的家庭,是否真的發揮了想像中的家庭功能?

 

她接著舉例,目前普遍低薪的時代裡,不管單薪或雙薪家庭,孩子和父母或父母其中一方通常沒有足夠時間相處。她直言,這是階級的問題,而不是什麼生理性別結合的問題。

 

黃惠偵說,她一直以為人類生活該是不斷改善不合理之處而前進的,「一部在民國19年時訂立的民法,現在女性都可以當總統了,社會的差異有多麼的大,難道我們還能使用那麼久以前訂立出來的法律嗎?」她表示,許多同性戀者因為不能現身,被所謂的傳統逼迫而進入婚姻,讓婚姻的雙方都很痛苦。

 

她接著提到,《民法》的立法精神應該是要適用於每一個人,修正《民法》的意義是要將一些過去不夠明確的字眼讓它更精確、更能照顧到所有的人。「婚姻又不是補助,又不是異性戀婚姻可以拿到100萬,同性婚姻就會害你們只能拿到50萬。」

 

最後的發言中,黃惠偵情緒激動,她疑惑於為什麼大眾要讓從不典型家庭,比如單親或同志家庭中出來的人去仇恨自己的父親或母親呢?她說,就像上午一些發言者說的話,「不就是你們在讓我感覺我必須要恨我的母親嗎?」

 

導演黃惠偵成長於同志家庭,作品有《日常對話》、《八東病房》、《烏將要回家》等,其中《日常對話》是黃惠偵描寫自己與同志母親的紀錄片,亦是台灣首部以同志小孩觀點發聲的影片,獲得金馬獎入圍影片殊榮,經修改後,短版的《日常對話》更名為《我和我的T媽媽》。(張雅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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