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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不滿中央要求更正中火處分 台電:中市違反空污法

楊文琳 2020年02月19日 23:05:00
中火為全國最大發電廠。(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火為全國最大發電廠。(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19日表示,市府「依法行政」廢止中火兩部機組許可證,中火訴願結果「尚未出爐」,環保署卻在此時發函要求市府更正處分,「此舉前所未有、匪夷所思!」。台電考慮到訴願時程上曠日廢時,為顧及電力調度彈性,因此函請環保署釋疑。


台電副總兼發言人徐造華表示,台中市環保局先前已對台電中火裁罰300萬元、600萬元、900萬元,且廢止2號及3號機二部機組許可證,台電雖在去年12月提出訴願,但考慮到訴願時程上曠日廢時,為顧及電力調度彈性,才會函請環保署釋疑。台電說明,12月提出的訴願並未撤回,只是請環保署進一步釐清法規。


台電指出,台中電廠於夏季原本僅規劃停止一部機組運轉,台中2號與3號機組遭撤照不能發電,等同夏季將因此再減少一部機組運轉,雖然不致於造成缺電,但會影響電力調度的彈性,因此台電致函環保署協助釐清,是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環保署在檢視之後,確認台中市政府違反空污法,去函提醒環保局,應更正裁罰。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依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中火生煤使用量去年超過年使用量上限,經環保局11月29日、12月14日兩次稽查、處分並限期改善後,12月23日第三度複查,仍繼續超量用生煤,違規情節重大,市府依法行政廢止中火兩部機組許可證。中火提起訴願,但在訴願結果尚未出爐時,環保署竟率先發函市府,指市府對中火的撤照處分違法,並限五日內更正處分。


環保局說,本案已進入訴願審議程序,中央僅依台電公司單方的執法疑義請示函,即發文認定環保局先前的行政處分違法,並「史無前例」限五日內進行更正。環保局說明,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規定,利害關係人對行政處分適法性及妥當性的救濟,應循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因中火對於環保局所為行政處分已提出訴願,目前正由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理中,應待訴願決定的結果,再依程序辦理後續相關事宜,籲中央應尊重正當程序裁決結果。


環保局指出,中市核發的許可證內容已明確要求中火必須減煤四成,其身為國營事業知法犯法,竟然超量使用生煤,市府基於保障市民健康依法執行,但中央一紙公文,要求市府撤銷廢止兩張許可證的處分,恐讓中火再度火力全開,再度威脅民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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