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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速簽「紓困條例」  感謝朝野政黨攜手合作

上報快訊/林育萱 2020年02月25日 17:28:00
25日下午,蔡英文總統(中)簽署《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張哲偉攝)

25日下午,蔡英文總統(中)簽署《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張哲偉攝)

立法院會25日正式三讀《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25日下午,蔡英文總統火速簽署並召開記者會,副總統陳建仁、行政院長蘇貞昌、立法院長游錫堃與防疫指揮官陳時中也都出席;蔡英文首先感謝防疫關鍵時刻,朝野政黨攜手合作,也點名蘇貞昌、游錫堃,謝謝他們領導院會一起度過非常時期。

 

立法院會25日正式三讀《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依民進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規定特別條例所需的經費上限為6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施行期間自民國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針對武漢肺炎的特別條例草案,行政院會20日通過草案,立法院21日上午召集開議,各黨團增列相關8個版本逕付二讀;立法院24日召集朝野協商時,又加入新的提案及修正動議,共12個版本進行討論。其中,「防疫照顧假」等相關條文,因各黨未有共識,經表決後並未納入。

 

25日經立法院會進行討論表決後,三讀通過相關紓困條例,條文規定,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接受隔離者、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就接受隔離或檢疫之日起至結束之日止期間,得申請「防疫補償」,但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的補助者,不得重複領取。

 

此外,若哄抬或不當囤積防疫物資,最重可處5年徒刑及500萬元罰金;未遂犯也罰;散播疫情謠言者,最重處3年徒刑及300萬元罰金;受隔離者違反規定,處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受檢疫者違反規定,處1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罰則部分從特別條例公布日實施。

 

蔡英文在記者會上表示,感謝朝野政黨合作,在最短的時間通過條例,展現台灣民主的效率,也讓防疫工作可以在法律的基礎上更周全;她強調,在關鍵時刻,謝謝蘇貞昌領導的行政院,迅速檢討法規、編列預算,也謝謝游錫堃,這是他就任立法院長後通過的第一個法案。

 

蔡英文說,挑戰是一波接著一波,只要團結在一起,就可以攜手度過困難。

 

蔡英文將簽署的筆送給陳時中。(張哲偉攝)

 

三讀條文明定,本條例施行滿3個月後,行政院應就疫情及相關預算執行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施行滿6個月後,行政院長於施政報告時,須向立法院提出疫情報告及相關預算執行報告。(鑽石公主號返台民眾1人發燒送負壓隔離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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