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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津貼未入法 王育敏怒批「為德不卒」

上報快訊/陳彩玲 2020年02月26日 12:03:00
防疫照顧假及發放防疫津貼最終仍未明文入法。(張哲偉攝)

防疫照顧假及發放防疫津貼最終仍未明文入法。(張哲偉攝)

紓困條例25日雖三讀通過,但在朝野協商時,「防疫照顧假」相關條文和發放防疫津貼因出現意見分歧,最終仍未明文入法。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代理主委王育敏怒批,民進黨立委以多數席次,忽視家長們的需求與困境,讓此條例更顯「為德不卒」。

 

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條文規定,主管機關認定為必須居家隔離者,可請「防疫隔離假」,也可申請防疫補償,但為應變處置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等情形,卻無法請「防疫照顧假」,也沒有政府津貼。

 

朝野協商時,在野黨團紛紛提案,其中,台灣民眾黨團提出要明確納入防疫照顧假的規範,並發放津貼以前一年度勞保局統計全體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數額60%計算;國民黨團則提出,防疫照顧假不僅要入法,也要明定其條件及效果,因應學校可能停課,部分家長需要請假照顧子女,因此在條例中明訂防疫照顧假,並給予6成薪水。

 

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回應,防疫隔離假與防疫補償、防疫照顧假不大一樣,照顧者沒有限制人身自由,並以「颱風天」舉例,若停課不停班,也會有家長需請假照顧小孩的情況;但這是天災等不可測因素,最好的方式是由社會平均吸收。因為要雇主自行吸收顯有失當,要求由受雇者來吸收也不妥,對請假而生活困難者,應以社會救助。

 

最終,在三讀表決時,民進黨立委以多數席次通過條例,在野黨提出「防疫照顧假」的相關條例,並未入法,僅規定因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等情形,致影響其生計者,主管機關應依社會救助法及相關法令予以救助。

 

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代理主委王育敏表示遺憾,並指出,將防疫照顧假及發放津貼明文入法,是要防止企業主以各種理由規避,也保障配合孩童停課政策的家長們不會擔心請不到假或後續生計問題,但民進黨立委以多數席次杯葛相關規定入法,忽視家長們的需求與困境,讓此條例更顯「為德不卒」。(白沙屯媽遶境3/1開會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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