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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讓愛滋病器捐者的大愛有機會幫助劉真

吳翠松 2020年03月18日 00:00:00
劉真因心臟脈瓣狹窄,在手術期間心跳驟停,其後並以心室輔助器延長壽命等待換心。(圖片摘自劉真臉書)

劉真因心臟脈瓣狹窄,在手術期間心跳驟停,其後並以心室輔助器延長壽命等待換心。(圖片摘自劉真臉書)

近日媒體大量報導藝人劉真因心臟脈瓣狹窄,在手術期間心跳驟停,其後並以心室輔助器延長壽命等待換心,再因使用抗凝血劑引發自發性顱內出血而動刀。目前,因捐贈者不多,仍住在加護病房中等候合適的心臟捐贈出現。

 

而根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截至109年3月14日的最新資料顯示,目前全台等候器官移植的人共有9930人,其中等待心臟移植的有193人,但至今僅13人獲得捐贈,等待腎臟移植的有7776人,目前只有46人獲捐贈,等待肝臟移植的則有1061人,亦僅有22人獲移植。由上述的統計資料可以發現,目前台灣的器官捐贈,需求與供給間的差距極為嚴重。

 

近年來台灣的器捐比率在政府相關單位的積極推動下年年上升,從民國91年只有91人器捐,到108年已達到375人,截至目前為止,國內已有逾45萬人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政府並積極推動健保IC卡註記器官捐贈意願,但相較於歐美國家,台灣的器捐比例,仍有極大的差距。主因在於文化價值觀及相關法律建制的差異。

 

相較於歐美國家認為人死之後,其軀殼應屬「公共財」,不少國家器官捐贈相關法令主要採「推定同意」制,即未表示反對意見,即推定其同意。但在台灣,民間因生命輪迴價值觀,擔心未來投胎時影響軀殻的完整性,仍存有「死須全屍」禁忌,再加上不少在世者因不知往生者意願,不願為其同意器官捐贈,而法律又要求須「取得同意」,故而使得我國器官捐贈率遠低於多數歐美國家。此部份建議未來政府可多著力於軀殻公共財概念的宣導,並積極推動器捐「推定同意」制的立法,以使更多有器捐需求的國人受益。

 

而除文化價值觀及相關法律建制外,台灣目前器捐法律仍刻意排除病情控制良好的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患者(俗稱愛滋病)亦值得去思索。事實上,台灣已在2018年5月三讀修法放寬健康穩定的感染者,可捐贈器官給予其他愛滋病患。但其器官捐贈僅限於患者之間,無法捐給其他未感染患者,這也使得急需器官移植的其他類病患,資源更少。

 

這樣的排除政策,主要源自整個社會長期對於染上愛滋即等於死亡的錯誤觀念及將其與性濫交等污名聯結的緣故。事實上,目前國內外不少患者自確診後已存活超過三十年,且透過定期但服藥,小心自我保護,身上幾乎測不到病毒,傳染力極低,其生活已與常人無異,再加上目前的新藥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在接受器官移植前,可採事前預防性投藥(PrEP),即便在不知情狀況下接受了患者的器捐,亦可採事後投藥方式,大幅降低被移植者感染風染,整個社會實不需對於愛滋病患者的器捐過度排斥。

 

以2011年8月24日造成柯文哲醫師被監察院彈劾公懲會懲處的台大醫院愛滋器捐案為例,當時負責器官移植的台大醫院團隊,因血液檢查報告記錄錯誤,造成愛滋病患的器官得以違法捐贈。但遭移植器官的五人透過長期服用抗病毒藥,連續追蹤五年均無感染跡象。換言之,在當今醫學科技的進步下,只要小心處理,愛滋病毒實已可被有效控制,整個社會實在不需要為了怕得愛滋病,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拒絕可以救命的臟器。

 

以劉真為例,為了等待換心採用的輔助性器材及藥物,所引發的各式高風險併發症,與目前可用藥物治療及控制的愛滋病相較,其所獲致的傷害可能更大。振興醫院的心臟科權威醫師魏崢這幾年就一直在媒體呼籲,希望政府能夠開放愛滋病患者對外器捐,因為時間是不等人的,若以待換心者為例,最嚴重的1A等級可能幾天內就會死亡,最多可能活不了一年。猛爆性肝衰竭若不換肝,一周內也會立即危及生命。但政府及民間對於愛滋病器捐仍充滿戒心。而這個戒心,讓不少急需器官移植救命的患者,苦苦等候,甚而錯過了器捐可接受的黃金期,而造成終身不可避免的傷害,甚而喪失寶貴的生命。

 

我想,既然目前的科技透過事前或事後投藥,已大幅減低染病可能,且就算染病亦可透過定期服藥小心控制,擁有良好生活品質,而目前器捐需求與供給間的差距又是這麼的大,政府何不就開放愛滋病患者亦可對外進行器官捐贈,以提高其他危急患者器官獲捐的機率,造福這些患者及其家庭,並進一步減輕及去除愛滋病在台灣社會的污名。

 

※作者為國立聯合大學客家語言與傳播研究所教授

 

 

關鍵字: 愛滋器捐 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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