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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衝擊】綜所稅等8稅目 最多可分36期或延遲一年繳納

上報快訊/陳浩瑋 2020年03月17日 10:40:00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受疫情影響而有納稅困難的個人與企業最多可延遲一年或分三年36期繳稅。(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受疫情影響而有納稅困難的個人與企業最多可延遲一年或分三年36期繳稅。(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全球經濟表現,財政部長表示,受疫情影響的民眾或企業,不論金額高低皆可延期一年,或分三年36期繳稅。另外,民眾拿到每日千元的防疫補償屬政府補助,也免納入綜所稅計算。

 

蘇建榮進一步說,只要是受疫情影響,在紓困特別條例實施期間,財政部都會從寬認定,納稅人若因疫情導致經濟困難,可向稅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最多可分36期繳納。展延與分期期間也不會加徵滯納金與滯納利息。

 

財政部提醒,3到5月間開徵的牌照稅、綜所稅等8稅目,雖可延長繳納期限一年,但仍需在法定期5月1日到6月1日間完成「申報」。但若是因武漢肺炎遭隔離治療、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或檢疫而無法如期申報者,可延長15天至1個月申報。

 

至於是否進一步祭出降稅措施,提振國內經濟。蘇建榮說,降稅還要修法,2021年申報才適用,是緩不濟急的作法;不過,17日就會發布行政命令,放寬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如期繳稅者可延緩繳稅一年。(173人受困摩洛哥、祕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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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武漢肺炎 綜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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