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寶、潤寅、慶富弊案連爆「銀行竟照貸」 藍委擬修法納赤道原則

楊毅 2020年03月25日 10:00:00
中信金案,朱國榮違反《證交法》遭判15年,之後再爆出炒股案,但公股行庫仍融資40億元給他,引發爭議。(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中信金案,朱國榮違反《證交法》遭判15年,之後再爆出炒股案,但公股行庫仍融資40億元給他,引發爭議。(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近年來,國內企業如國寶集團、和進電子、鼎興牙材、潤寅及慶富公司等,頻頻爆發公司掏空、炒股或詐貸等重大弊案,但銀行卻仍「照貸不誤」,屢通過數十億、數百億元的大額融資或聯貸案給這些「黑心企業」,導致發生呆帳損失,並衝擊股東及一般存款民眾權益。為此,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近日領銜提案修正《銀行法》,擬將國際金融機構自律性準則的「赤道原則」,納入法律規範中。

 

廖國棟要求,未來國內銀行及9大公股行庫於收納存匯款時,應查明存款戶、匯款者資金來源,來源不明者應拒絕,且在辦理企業授信審核時,應審酌借款戶是否善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經營、公司治理績效及社會責任等,藉此防止銀行濫貸、超貸等漏洞。

 

 

9大公股行庫未照「赤道原則」 弊端頻爆

 

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為多數跨國金融機構針對貸放款業務所遵守的自願性準則或行為規範,不具有法律拘束性,主要適用於銀行辦理授信融資時,納入借款戶在環境保護、企業誠信經營和社會責任等授信審核條件,若企業未達標準,銀行可以緊縮融資額度,列為「拒絕往來戶」。

 

國泰世華(上)、富邦(下)等銀行為落實赤道原則,制定了規章制度與系統架構。(取自國泰世華、富邦銀行網站)

 

至今全球約已有38個國家或地區、超過102個金融機構採用「赤道原則」, 包括花旗、渣打、匯豐等大型跨國銀行均已實行。而我國目前加入「赤道原則協會」的金融機構,則有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玉山銀行、中國信託、永豐銀行等,但9大公股行庫部分,卻沒有任何一家加入。

 

 

一起油貿陳情… 揪出國內銀行濫貸大漏洞

 

據了解,廖國棟之所以提出《銀行法》第34條及34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將「赤道原則」從自律準則,升格為法律規範,主要是當初廖國棟辦公室曾接到一起台灣油品貿易及船運公司的陳情案,因其無端被捲入北韓運油禁令事件,因而遭到外商銀行以「赤道原則」為由拒絕支付貨款,廖辦經深入追查後,才赫然發現國內不少金融機構或公股行庫竟皆未遵行「赤道原則」貸放款,導致有許多爆發公司掏空、炒股或詐貸弊端的不良企業、黑心企業,依舊能取得數十億、百億元的大筆貸款金額,成為是銀行界超貸、濫貸的一大漏洞。

 

根據廖國棟辦公室清查發現,以特偵組裁撤前最後「代表作」的中信金與國寶集團涉掏空、內線交易、炒股三大弊案為例,2015年中信人壽董事會於審查該貸款案時,雖有董事質疑國寶總裁朱國榮過往紀錄及背景,擔心授信有違企業社會責任、赤道原則及社會觀感,將來中信購併台壽保時,外界可能質疑朱或國寶會拿借款資金炒高台壽保股票,導致中信人壽失去社會形象且吃大虧。

 

龍邦集團連爆3起炒股弊案。(廖國棟辦公室提供)

 

 

朱國榮設17人頭戶搬錢炒股 銀行照貸40億

 

但最後中信仍被以與朱國榮掛勾,涉利益輸送給朱近新台幣10億元、違反 《金控法》等罪起訴,雖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雖獲判無罪,中信形象已大傷。朱國榮一審時則被以依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內線交易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4月,追徵沒收犯罪所得1億5707萬多元。

 

更離譜的是,朱國榮還另被查出於2011年至2013年間,以17個人頭帳戶,炒作由群益金鼎證券公司、日盛證券公司及永豐金證券公司賣出的「龍邦認購權證」;據法院統計,朱等人在2波炒作下,不法獲利超過6.3億元,依違反《證交法》判刑15年,之後朱又因涉嫌炒作松崗數位科技股票,被依《證交法》等罪嫌,查扣1.1億元疑似不法所得。然而,公股行庫仍融資40億元給朱國榮,立委質疑公股行庫儼然成為龍邦集團的「小金庫」。

 

 

中信國寶案,雖然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獲判無罪,但對中信形象已造成傷害。(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公股行庫當自家金庫? 龍邦集團融資逾92億

 

不僅如此,龍邦集團子公司瑞助營造,還曾向元大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彰化銀行、華南銀行、上海商銀、高雄銀行及合作金庫等7家銀行聯貸取得21億元。若以整個龍邦集團向國內10家銀行融資借款金額來看,更是總計高達92.64億元。

 

廖國棟指出,國內多家大型私營金融機構已紛紛加入赤道原則協會,但公營行庫至今卻沒有任何一家加入,甚至大肆借貸款項給具爭議企業。過去曾於1年內爆出3次油品事件的頂新集團,其授信總額更是超過千億元,為了限縮頂新資金,當時財政部便曾於2014年頂新食安風暴發生後,邀集9大公股銀行開會,要求各行庫授信應落實「赤道原則」,並於會中達成對頂新集團授信達成到期不續借、不受理新貸案等共識,顯見該原則能有效強化金融治理。

 

廖國棟說,國內多家私營金融機構已加入赤道原則協會,公營行庫卻未加入,還借貸給爭議企業。(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而近年來,台灣發生飲料添加塑化劑、毒澱粉等事件,胖達人麵包香精事件、日月光工廠違法排放廢水、李長榮化工管線氣爆案、頂新集團油品事件,以及和進電子掏空案、中國信託國寶貸款案、龍邦集團炒股案、鼎興牙材詐貸案、潤寅詐貸案等,除了喚起群眾對環境及食品安全的重視,更引起各界對銀行業身為資金的主要供應者,應善盡社會責任,於前端進行把關,針對授信及社會責任規範進行省思,當銀行業在追求獲利的同時,也應強化金融業的社會責任負擔,及早對黑心企業、信譽不良及社會形象具爭議者以金融手段給予制裁。

 

 

損失金額「百億來百億去」 廖國棟要修《銀行法》

 

廖國棟認為,銀行業為特許行業,屬於政府高度控管之行業,其利害關係人眾多,除了股東外,大部分資金來源係來自於大眾存款。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後,我國也發生過不少企業舞弊及金融不良債權問題,從瑞聯集團、東隆五金、新巨群集團、國產汽車、尖美等40多家上市櫃公司,之後還有博達、訊碟及皇統事件,以及虧空數百億的力霸集團掏空案。2017年爆發慶富公司違法貸款205億元、去年則有鼎興牙材詐貸80億元,及潤寅詐貸300多億元等重大金融弊案。

 

赤道原則於國際間運行十多年期間,我國一直未有銀行宣布採行,直到2015 年國內才開始有金融機構申請加入「赤道原則協會」,並遵守「赤道原則」規定。廖國棟強調,由於金融業的特殊地位,若以金融業作為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的起始點,所能影響的產業鏈範圍極為廣大,政府政策推動更能事半功倍,考量遵守「赤道原則」仍屬於銀行自律階段,且沒有公股行庫加入「赤道原則協會」,而近年發生重大金融弊案之公司,公股行庫都名列其中,損失金額動輒超過百億元,因此希望能夠透過修法明確納入規範,藉此彌補法律漏洞。

 

【延伸閱讀】
●用苗栗低價房抵債3.5億觸法 國寶總裁朱國榮1500萬交保
●【內幕】慶富詐貸手法曝光 母公司慶洋投資疑向高銀「假借款真洗錢
●【獨家】慶富案選前再爆重大弊端 高銀常董放貸會議紀錄遭疑不實偽造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