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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修法契機】賣船慘遭中國買家「衝康」 台籍公司捲入北韓運油案

楊毅 2020年03月26日 10:00:00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領銜提案修正《銀行法》第34條及第34條之1,將國際金融機構貸放款的自律性行為準則「赤道原則」提升為法律規範。(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領銜提案修正《銀行法》第34條及第34條之1,將國際金融機構貸放款的自律性行為準則「赤道原則」提升為法律規範。(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遠在台灣的船運公司,竟因一樁單純買賣船舶交易,無端被捲入聯合國安理會對北韓賣油禁令事件!高雄一家長年經營上游大盤油品貿易及船運的在地公司,前年透過仲介賣出一艘油輪給中國船舶公司,因該中國買家未完成辦理過戶手續,又遭查出曾利用該艘油輪在海上駁油給北韓船隻,導致該家台籍船東意外成為受災戶,遭聯合國盯上。儘管事後提供買賣資料等書面證明,聯合國安理會查明後已取消註記,但因這段曲折離奇的過程,該台籍船運公司竟仍被外商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戶」,不僅業務大受影響,更意外催生立委修法,反成《銀行法》修正納入「赤道原則」的契機。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延燒,立法院新會期包括朝野立委、行政部門幾乎都關注於防疫議題上。日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領銜提案修正《銀行法》第34條及第34條之1,將國際金融機構貸放款的自律性行為準則「赤道原則」提升為法律規範,藉此防堵國內銀行及公股行庫超貸、濫貸,提供授信融資給不良企業或黑心企業主。此一修正草案不僅獲得行政院長蘇貞昌認同,形容為「跟小時候家裡隔壁不識字的老阿嬤講的一樣,企業不該作傷天害理、不公不義的事」,其背後修法緣起,竟與一件台灣油品貿易與船運公司無端遭捲入北韓運油禁令,遭聯合國安理會及外商銀行盯上的陳情案件有關。

 

 

慘遭中國買家「衝康」 船運公司急找藍委求援

 

去年底左右,廖國棟辦公室接獲高雄一家長年經營上游大盤油品外銷的在地船運公司陳情,該家台籍船運公司前年透過新加坡船舶仲介公司介紹,將其所屬的一艘油輪以美金約100萬餘元金額,賣給一家中國船舶公司,台灣船東不僅取得中國買家的價金、尾款,並完成簽約、交船等程序。但時隔近半年後,經該台籍船運公司長期往來的銀行業者告知,中國買家遲遲未辦理變更船舶等過戶手續,甚至還被查出利用新買來的該艘油輪在海上駁油給北韓船隻及停靠北韓港口等行為,涉違反聯合國安理會禁運規定,因而在網路上被公告註記。

 

該家台籍船運公司於是立刻把相關事實與資料彙整報給銀行,且認為買賣船舶完成交易是事實,應該很快就能釐清,之後因一直都沒有再進一步的發展,就不以為意。未料,該公司後來因向一家長期有買賣業務合作往來的國內大型上市公司買油,當要支付貨款到該上市公司於花旗銀行開設的美金帳戶中,卻意外遭到花旗拒絕,而花旗更派出亞太區高階主管向該家台籍船運公司往來的6家國內主力銀行展開調查,詢問各銀行機構是否知道該公司油輪沒有完成過戶?有沒有因名下船隻替北韓運油而遭到聯合國註記等問題。

 

眼見整起事件愈滾愈大,為避免後續油品買賣業務遭受影響,該台籍船運公司隨即於去年中旬左右,緊急透過台灣及美國紐約兩地律師協助,將船舶買賣相關證明文件,包括交易金額款項、停止保險及無線電信號、餘油量油照片及原船員皆以遣散返國等書面資料,以及該公司曾發給中國買家及星國仲介公司提醒及早辦理過戶的郵件等,呈報給聯合國,證明該艘油輪早已移轉給中國買家,不屬於該公司名下。

 

台灣曾有多起賣油給北韓遭到國際裁罰案例,圖為2018年10月遭逮的「上元堡油輪」,僅為示意,非新聞當事船。(取自marinetraffic網站)

 

 

「赤道原則」未正式入法 成詐貸案弊端破口

 

聯合國安理會委員會受理後,約莫於去年9月左右開會,在查明該台籍船運公司說法屬實後,便立即將該艘被註記為違反北韓禁運規定的油輪,將原本公告該台籍船運公司為「最終船舶所有人」(final owner)拿掉,更正後改為「未知」(unknown)。

 

然而,直到去年底,該台籍船運公司要支付油品交易貨款時,卻仍遭到花旗銀行以該公司違反「赤道原則」為由拒絕,列為禁止往來戶,使得該公司業務大受影響,在求助無門後,該公司老闆於是向廖國棟辦公室陳情,而廖深入了解後發現,花旗銀行的規定雖然似乎過於嚴格,已打擊到合法產業秩序,但清查台灣多數金融機構,尤其是幾大公股行庫,竟都是在這1、2年才加入「赤道原則協會」,甚至是未參與或遵行該原則,導致不斷發生有不良企業或黑心企業向國內銀行取得大筆融資的詐貸案、炒股案等弊端。

 

廖國棟認為,如果一個已經由聯合國安理會更正的烏龍事件,都還要依據「赤道原則」禁止帳戶匯款收款,那麼,經由法院判刑確定的廠商或個人,卻還能獲得銀行鉅額貸款,這種情形豈不荒謬?政府既然鼓勵銀行加入「赤道原則」,就應該在金融監理上,建構客觀勿枉勿縱的原則,才不會再發生獲得澄清的廠商被銀行穿小鞋,但神通廣大的人,卻連法院有罪定讞都還能從銀行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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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銀行法 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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