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應該在家居家檢疫的男子郭富文,因違反不得外出規定,被罰10萬元,卻未如期繳納,現在行蹤又成謎,法務部因而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擷自民視新聞畫面)
首例!日前一名應該在家居家檢疫的男子郭富文,因違反不得外出規定,被罰10萬元,卻未如期繳納,現在行蹤又成謎,法務部因而祭出「限制出境」處分,這也是居家檢疫失聯被罰,被移送執行後又失聯,遭限制出境的首例。
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指出,郭富文今年2月7日從疫區入境台灣,原本應該進行14天的居家檢疫,卻謊報居家檢疫地址,未在所留地址進行居家檢疫,處於失聯狀態。
經政府公布其姓名協尋,2月18日才在桃園尋獲,並送至「集中檢疫所」進行集中檢疫,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也認定他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情事,同月19日開罰10萬元,命於裁處書送達後,定次日起15日內繳納。該裁處書也在同日送達集中檢疫所轉交郭富文,但他卻沒有如期繳納,現今行蹤更成謎,衛生局因而依法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
新北分署受理後發現,郭富文的戶籍在前年8月21日被強制遷至「新北市新莊戶政事務所」,經進行各項調查,仍無法查知其下落,又無財產可供執行,最後只好到他入境時所謊報的新莊地址進行調查。
據了解,該址為其兄所居住,他的兄長表示郭富文並未居住在這裡,他已經長期未跟家人聯絡,行蹤不明,過去也曾被通報失蹤人口。
新北分署認為郭富文行蹤不明、有再出境可能,顯然有逃匿之虞,執行機關若不展現公權力,採取強硬執行作為,恐會讓更多應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卻到處趴趴走的民眾,心存僥悻,造成防疫破口,也會讓一般民眾對政府防疫決心失去信心,因此決定祭出限制出境處分。
此外,新北分署對於另外2件同樣因違反居家檢疫不得外出,各被開罰1萬元移送執行的案件,執行人員亦到義務人住處進行現場勸繳,2位義務人都展現高度配合,其中1位已繳清,另外1位則表示願意辦理分期繳納。(唐鳳籲:333萬人預購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