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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順貴:高雄市選委會寄送查詢單在玩什麼花樣

詹順貴 2020年03月30日 07:00:00
高雄市選委會被揭露寄出查詢單,要求被查詢對象需於時間內寄回,否則連署人資格符合與否將重新認定。(攝影:王傳豪)

高雄市選委會被揭露寄出查詢單,要求被查詢對象需於時間內寄回,否則連署人資格符合與否將重新認定。(攝影:王傳豪)

日前,高雄市選委會被揭露寄出查詢單,要求被查詢對象需於時間內寄回,否則連署人資格符合與否,該會將本諸權責予以認定。如此作法於法有據嗎?如將未於規定時間內寄回之連署人刪除,合法嗎?此外,他們在查對過程還可能玩出哪些花樣?

 

之所以會擔憂高雄市選委會在查對過程還可能玩出其他花樣,原因在於稍早之前,高雄市選委會主委陳雄文副市長於罷韓發起團體宣布連署書已超過55萬份即將送件時,曾耐人尋味地公開表示將在第2階段連署做「更仔細」的查核。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1項規定,對於直轄市長之罷免,選委會應於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四十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予「刪除」:


一、連署人不合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指連署人數需在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

 

二、連署人有第八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情事(指提議人及連署人之人數應分別計算)。


三、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

 

四、連署人名冊未經連署人簽名或蓋章。

 

五、連署人連署,有偽造情事。

 

從以上法條規定可知,第1至4款所規定之內容,高雄市選委會的「查對」工作,只要統計連署書的數量,核對其上記載是否完整,以及勾稽連署人與提議人姓名、統編或戶籍資料有無重複,即足以完成。寄發查詢單唯一可能的功能,就只在查核連署書有無偽造情事。

 

高市選委會寄出的查詢單。(圖片摘自公民割草行動聯盟臉書)

 

高市選委會涉及違法濫權

 

但有無偽造情事,必須是查詢結果有人回覆連署書非他本人所簽名或蓋章,而且也沒有授權他人代為簽名或蓋章。單純未於高雄市選委會要求時間內寄回,可能原因非常多,例如剛好人在國外、在北、中部工作、住院醫療,又或因武漢肺炎疫情,需居家隔離等等,不該也無法就直接被認定為有偽造情事而予以刪除。

 

根據媒體報導,高雄市選委會於3月26日下午遞出第1批2千多件查詢單,要求被查詢對象需於3月31日寄回,否則即有可能被刪除,未來還會陸續分批寄出。如上分析,這種作法,除了浪費公帑、耗損公務員人力外,幾乎難以產生任何效益。此時,如果高雄市選委會硬是將未於時間內寄回的連署書一概或廣泛地予以刪除,就屬判斷的恣意,同時也是增加對人民行使罷免權的不當限制,都屬於違法濫權的行政行為。

 

那為什麼韓市府還要如此做呢?不足為外人道但眾所皆知的原因,恐怕還是為了韓國瑜市長政務官團隊的「延壽計畫」。罷免案拖得越久,他們官位也待得越久、領得越多,反正最終仍會被罷免成功,何必在乎這過程的行政行為有無爭議?會不會丟臉?

 

也因此,罷韓發起團體或一些積極參與的高雄公民僅一再呼籲收到通知的連署人一定要趕快寄回,這樣的因應策略夠不夠?有沒有想想在上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1項規定所賦予高雄市選委會的「查對」職責與「刪除」權力下,陳雄文主委會否另外玩出甚麼花樣?例如對於連署人姓名、基本資料的書寫,只要字跡比較潦草即一概認定是不明,而出現大量被刪除的情況時,如何因應?

 

查詢單怎麼寄送?

 

此外,容以小人之心度之,之前罷韓發起團體是公開送件而且是經過造冊統計,高雄市選委會對於連署書數量的計算,很難有操作空間;但現在高雄市選委會主動寄查詢單要求連署人確認直接寄回該會,首先產生的問題,是高雄市選委會怎麼寄送查詢單?平寄、限時或掛號?如何確定有實際寄到連署人所留地址?其次,縱使順利寄到,連署人能否及時閱覽或寄回?最後,究竟實際寄回多少份?

 

以上情況,完全脫離罷韓發起團體的掌握,以上述第1批為例,前後僅短短5日,中間還包含2天假日,會否出現這些查詢單無法及時寄達連署人地址或連署人根本來不及於3月31日寄回之情形?又縱使有許多連署人寄回,會不會在處理過程中「不小心」遺失或被漏計?

 

雖然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條準用第7條規定結果,直轄市長的罷免案,表面上是由中央選委會主管,而指揮、監督直轄市選委會辦理,但實際上即是由直轄市選委會負責辦理。在罷韓案中如果發生上述疑慮情形,如高雄市選委會做出未寄回(可能包括被遺失或漏計)的一概刪除的違法行政處分而導致連署份數不足;罷韓發起團體縱使再將備用的份數補進去,高雄市選委會仍可以再重施故計,繼續讓份數仍然不足,而宣告罷免案不成立!此時,罷韓發起團體再提行政救濟來得及嗎?而法律名義上主管的中央選委會這時候能直接主動或被動做些甚麼預防或補救措施?抑或僅能於事情發生後依訴願程序辦理?

 

以上法律戰,在罷韓案接下來的行政程序隨時可能發生,衷心呼籲離罷韓發起團體與中央選委會都能事先研議,謹慎因應,切莫再出現另一個高雄版的「中火之亂」。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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