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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暴打柯建銘背後的工鬥困境

主筆室 2016年12月05日 07:00:00
柯建銘被工鬥人士推倒、壓制,可能反而幫助勞基法修法案過關。(李隆揆攝影)

柯建銘被工鬥人士推倒、壓制,可能反而幫助勞基法修法案過關。(李隆揆攝影)

柯建銘被工鬥人士推倒、壓制,引來軒然大波,府院黨齊批「這是台灣民主的倒退」、「這樣的行為(暴力)沒有資格代表勞工」;這說法立刻引來在野黨的反諷「怎麼太陽花學運時沒聽你這樣說?」「養大了這群『公民』,柯建銘被打是報應」。這種討論對話將不同個案去脈絡化,只是噴政治口水,難以關照這波社運團體與民進黨政府之間的衝突。

 

民進黨街頭起家,應該知道違法的公民不服從,甚至暴力衝突都可能是社會運動抗爭手段的一環。就算是違法暴力,只要有具體行動策略,行動者清楚其必須負擔的法律責任,誰曰不可?如果當天壓制柯建銘的工鬥人士已經想清楚其中的策略與後果,當然輪不到執政的民進黨論斷「這樣的行為沒資格代表勞工」;相反地,若這種暴力毆打執政黨黨鞭的行為只為逞一時之快,那就只是涉及刑法強制罪與傷害罪的匹夫之勇。

 

但太陽花運動的成功不是基於「暴力」,而是一群年輕的社運工作者,經過縝密的計畫(如長期觀察立法院警力配置與人力動員),透過非暴力地佔領立法院(幾乎沒有任何一件主動攻擊警察事件),進而援引外力(如號召更多學生包圍立法院、逼使民進黨立委幫忙守門),成功改變當時執政黨政治議程的社會運動。這場學運的成功有其有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暴力」絶非其中的關鍵。

 

所謂「合理抗爭」的界線永遠是浮動的,它必須仰賴行動者審時度勢在每一次的行動前,做出最佳判斷。如果當年太陽花學運只有林飛帆與陳為廷兩人翻牆,他們可能只是兩個被立法院警衛逮捕、涉及違反刑法強制罪及公共危險罪的小蘿蔔頭;但是當他們可以一次動員五百個人一起翻越立法院圍牆,甚至在一夜之間號召上萬人包圍立法院「保護」 他們之時,這成為一場有足夠的籌碼與執政黨談判的社會運動。

 

當然,以太陽花運動這種三十年一遇的成功社運來比擬,對這次的工鬥並不完全公允;但從相關運動策略部署比較,其實很容易看出這次「拒砍七天假」的工鬥行動困境:一、當執政黨以「勞工總休假天數增加」及「提高年輕勞工特休」回應勞工時,工鬥團體並無法提出有力反證,以擴大勞工對他們的支持;二、如果「拒砍七天假」不可得,工鬥團體的替代方案是什麼?其與政府的次佳選擇是什麼?或只是一昧與民進黨政府對抗到底?而這種堅壁清野真的助於勞運的開展嗎?三、暴打柯建銘,除了流失像林淑芬這種同情工運的民進黨立委的支持,讓民進黨立委更團結,甚而擠壓在野黨立委的抗爭空間之外,於阻擋勞基法修法案三讀有何益處?

 

昔日在野的民進黨換了位置本來就會換腦袋,但對眾多工鬥與社運團體而言,當他們的對手換成一個更懂得社運,以及人脈資源與現今社運團體千絲萬縷互相交纏的民進黨政府時,其挑戰與困境其實更加險峻。在社運的戰場上,沒有「打人就是不對」這檔事,但「暴力」用錯了時機與力道,就會造成運動的反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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