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法律程序最終戰 最高法院展開聽審

傅莞淇 2016年12月05日 17:19:00
一名男子在倫敦中心的最高法院外揮舞歐盟旗幟。(湯森路透)

一名男子在倫敦中心的最高法院外揮舞歐盟旗幟。(湯森路透)

將決定英國政府能否按照原定計畫、跳過國會啟動脫歐條款的最終判決,於5日在最高法院展開。聽審預計持續4天,判決結果約在2017年1月出爐。這項判決雖然不太可能動搖英國脫歐的事實,但可能會大幅延宕原訂時程,梅伊(Theresa May)政府暗示的「硬脫歐」(hard Brexit)路線可能受到巨大挑戰。


這起關鍵的案子將史無前例地由最高法院全數11名法官聽審及做出裁決。判決的關鍵在於,英國政府是否可以行使「皇家特權」(prerogative powers),在不經國會表決的情況下,向歐盟啟動《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Article 50)的脫歐條款。

 

 

英國政府「皇家特權」之爭


「皇家特權」是一組英國政府不需徵求國會同意即可執行的行政權力。這些權力是中世紀英國實權君主的遺產,後來轉交到政府手中。由於英國沒有一套成文憲法對此做出清楚界定,要在現代跳過國會執行某些權力,可能具有一些爭議性。

 


英國首相梅伊10月於歐盟峰會上。(美聯社)

 

英國政府認為,人民已在6月獲得國會同意的脫歐公投中做出抉擇,政府將行使行政權力執行人民意願。一般認同,皇家特權包括政府加入或退出外交條約的權力,因為這些行動不影響國內法律保障的權利,未直接挑戰國會主權性。


但英國企業家米勒(Gina Miller)與美髮師多斯桑托斯(Deir Dos Santos)不認為這項說詞適用於脫離歐盟的情況,高等法院在11月3日也肯定他們的論點。敗訴的英國政府決定上訴到最高法院,並承諾會依照原訂時程,在2017年3月前啟動脫歐,展開為期2年的正式協商。

 

米勒(右)與力主英國脫歐的「英國獨立黨」前黨魁法拉吉(左)於節目上交換意見。(湯森路透)


蘇格蘭與威爾斯政府也獲准參與此案。這兩個持有若干自治權的地方政府主張,西敏寺不得在未徵詢地方議會的情況下,做出影響到已下放權力的決定。尤其蘇格蘭有62%人民選擇續留歐盟,脫歐算是直接違背蘇格蘭人民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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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敗訴?


脫歐宣傳領導人物、外交大臣強森(Boris Johnson)4日頗具信心地表示,國會過去從未介入過政府與歐盟的交涉或協議。但倫敦政經學院(LSE)法學教授贊德(Michael Zander)認為,高等法院作出的判決立論相當強,「就我看來,政府可以準備以11-0的差距敗訴。」


這樁判決針對的是脫歐的法律程序,而非英國脫歐與否。若英國政府敗訴,國會理論上可以阻擋脫歐,但這實際上是不太可能的發展。先前報導指出,政府已為敗訴準備了一份只有3行長的法案,以求快速獲得國會授權。



英國政府擔心的是,若脫歐法案必須在國會進行辯論及表決,可能會大幅延宕預定時程。尤其歐勢力在國會佔有多數,他們至少會試圖攔阻政府走上脫離歐盟單一市場的「硬脫歐」路線。


主要反對黨工黨已在4日喊話,他們不會阻擋脫歐,但將會迫使政府調整脫歐計畫,尤其是在保護勞工權益、單一市場貿易權與環境保護的部分。


幾天前,要求對脫歐協商再舉行一次公投的親歐派「自由民主黨」(Liberal Democrats)在國會補選中擊敗前保守黨議員。他們相信自己取勝的關鍵,在於許多不支持政府「硬脫歐」路線的保守黨選民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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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脫歐的法律爭論會在此案結束嗎?

 

記者們在英國最高法院外等候。(湯森路透)


就英國啟動脫歐條款的程序上,答案是肯定的。但有一種可能的發展會讓事況持續混沌。

 

《里斯本條約》第50條並未清楚闡明成員國啟動條款以後可不可以收回。英國與歐盟官方認定是不能撤回,但並非所有法界人士都同意這個觀點。


如果英國最高法院認為有必要澄清這一點,歐盟的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CJ)也將捲入其中。這也將演變為歐盟自身介入英國脫歐的司法程序決策中,英國脫歐派勢必將對此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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