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族注意】「5新制上路」同婚伴侶可合併申報 今年增訂長照扣除額

上報快訊 2020年04月14日 08:52:00

財政部長蘇建榮13日宣布,所有納稅人將全面延長繳稅期限至6月底止,讓申報時間延長1個月。(張哲偉攝)

今年報稅除了延長到6月底,還要注意有5項新改變:增訂長照扣除額與薪資核實減除、基本生活費提高至17.5萬元、去年辦理結婚登記的同婚族可合併或分開報稅,此外,也放寬扶養無謀生能力親屬原則。

 

財政部長蘇建榮13日宣布,針對5月個人所得稅、企業營所稅,不論受疫情衝擊與否,所有納稅人將全面延長繳稅期限至6月底止,讓申報時間延長1個月。

 

另外,今年申報主要有5項新改變,首先是財政部配合政府推動長照政策,2019年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12萬元,但如果適用綜所稅率20%以上、採用股利所得單一稅率28%計稅,或是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則無法適用。

 

2019年也增訂薪資核實減除機制,民眾可選擇減除符合規定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或「職業上工具支出」必要費用,並檢附證明文件自薪資收入中減除,但每項費用分別以薪資收入3%為上限。申報時,薪資特別扣除額可採定額減除(20萬元)或特定費用減除二擇一方式,可擇優適用。

 

財政部也因應我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提高至29.2萬元,因此將每人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從17.1萬調高至17.5萬元。

 

台灣去年正式實施同婚專法,如果是2019年結婚的同性伴侶,因屬結婚當年度,今年報稅可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但結婚第二年後則為合併申報。

 

財政部在3月中放寬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認定標準,今年報稅即可適用。

 

財政部針對無謀生能力且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另行新增精神衛生法規定的嚴重精神疾病患者、全年所得低於基本生活費(17.5萬元)等兩項定義。而針對所有可扶養親屬,財政部也新增「受監護宣告(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無法自主)」、「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等兩項無謀生能力情況,都是擴大適用的範圍。(報稅延長到6月底

關鍵字: 報稅 新制 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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