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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會黨產處理會議:中投欣裕台不轉國營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06日 13:09:00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6日表示,在跨部會黨產處理會議中,確定中投、欣裕台不符合國營事業法相關規定,就算未來收歸國有,也不會變成國營事業。(資料照)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6日表示,在跨部會黨產處理會議中,確定中投、欣裕台不符合國營事業法相關規定,就算未來收歸國有,也不會變成國營事業。(資料照)

行政院6日針對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問題召開「跨部會黨產處理會議」。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在會議中確定中投、欣裕台不符合國營事業法相關規定,就算未來收歸國有,也不會變成國營事業。

 

根據《中央社》報導,行政院日前與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商討,針對中投、欣裕台收為國有,將成立跨部會接管小組。

 

徐國勇轉述,6日召開相關移轉法令的研討會議。會議中確定4項基本原則。

 

他表示,首先,會中確定中投和欣裕台都是「一人公司」,由國民黨獨資擁有。財產要歸國有,首先要看有沒有發行股票,若沒有發行股票,在12月30日,也就是在黨產會處分書送達國民黨次日起30日內,就確定歸屬國有,將請經濟部逕為登記,註銷董監事登記後,將兩公司登記為國有。

 

他表示,若有發行股票,就必須把股票背書轉讓,若不交出股票,將回歸《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以股票失效、註銷的方式處理。

 

徐國勇表示,其次,會議中也確定這兩間公司不符合《國營事業法》相關規定,所以政府接管後,原有員工不會成為國營事業員工,將依勞動基準法處理,至於是否資遣,將由未來的接管小組決定。

 

他表示,根據《國營事業法》第2條規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黨營事業收歸國有後,顯然不符合這些規定,也不是國家主動出資成立的公司,因此縱然把黨產收歸國有,公司員工也不會成為國營事業員工,將依勞基法處理。

 

徐國勇說,第三,兩公司收歸國有後,現階段暫時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為管理機關。

 

他表示,第四,行政院長林全將再指派接管小組,就中投、欣裕台的人事、公司定位,如何處理,包括是繼續經營或拍賣、標售等再做研究。人員是否資遣,也將由接管小組處理。

 

延伸閱讀:遭收歸國有 中投、欣裕台批黨產會政治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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