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等42政治團體走入歷史 內政部:應依法清算財產

上報快訊/蕭羽耘 2020年04月27日 17:50:00
內政部27日表示,經廢止備案、廢止立案的政黨及政治團體,應依法辦理財產的清算程序。(資料照片/蔣銀姍攝)

內政部27日表示,經廢止備案、廢止立案的政黨及政治團體,應依法辦理財產的清算程序。(資料照片/蔣銀姍攝)

內政部依《政黨法》辦理203個政黨廢止備案,以及42個政治團體廢止立案相關事宜,包含婦聯會也在清算內。內政部27日表示,經廢止備案、廢止立案的政黨及政治團體,應依法辦理財產的清算程序。

 

內政部表示,如章程未規定或會議無法召開時,則由內政部選任清算人,並準用《民法》清算規定,財產清算後,賸餘財產歸屬國庫。

 

42個政治團體廢止立案表。(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強調,已依上開規定,參採法院辦理公司清算的程序,擬定廢止備(立)案之政黨及政治團體的財產清算流程。

 

針對廢止備(立)案的政黨及政治團體,內政部會以公函告知,嗣後不得再以政黨或政治團體名義活動,同時提供辦理財產清算相關文件,以利各該政黨及政治團體依法辦理。

 

內政部再次強調,經廢止立案的政治團體,財產應依《政黨法》辦理清算。倘有涉及經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推定或認定之不當黨產,將依黨產條例處理。(台中錢櫃抽查3包廂有2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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