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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張貼孩童裸露照宣傳 盧秀燕強調從嚴處分絕不寬貸分絕不寬貸

楊文琳 2020年05月07日 21:06:00
台中市議員羅廷瑋員接獲爆料有夜店張貼孩童裸露照宣傳。(楊文琳攝)

台中市議員羅廷瑋員接獲爆料有夜店張貼孩童裸露照宣傳。(楊文琳攝)

台中市有夜店業者在網路宣傳照中放置女童裸露照宣傳,台中市政府除立即要求業者下架照片,並將給予嚴厲處分,最重可處60萬元罰鍰。市長盧秀燕更強調,絕不允許業者侵犯幼童權益,會積極介入查辦,絕不寬貸!


台中市議員羅廷瑋接獲爆料有夜店業者拍攝母子裸露照片作為宣傳照,7日於市議會定期會詢問市府如何處置?盧市長指出,業者此種作法,是一件非常可惡的事,針對照片不堪入目,是否違反兒少保護法等相關法令,已要求三局「兵分多路、積極查辦」,包含社會局、經發局以及警察局,目前海報也已經下架,若業者確實違法,最高可處60萬元。


盧市長強調,業者用幼兒照片當作招攬的手法十分不道德,這種情形是不允許的,市府會積極介入查辦,對於業者的行為絕不寬貸!社會局長彭懷真指出,市府將進一步釐清兒童有沒有進入夜店?夜店業者有沒有禁止兒童進入?以及家長是否讓兒童拍攝裸露照?而又是誰拍攝這些照片等等,一旦查證確實違反兒少法,將依法嚴懲,家長也必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另,他也呼籲民眾不要轉載散布,以免觸法。


警察局指出,除已立即要求業者下架網路宣傳照,今日上午2時並立即針對該場所實施擴大臨檢,經查消費客人約200人,目前沒有發現其他不法情事,未來將連續擴大臨檢,如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究辦。經發局表示,如查證結果業者涉及違反台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之1因妨害風化罪遭起訴,將予以嚴厲處分,最重可處命令停業及斷水電。

關鍵字: 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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