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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濫訴打壓 台灣勞團聲援Hydis工人無罪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08日 20:06:00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勞工團體,聯同南韓Hydis工人代表,8日下午於台北高等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譴責檢方濫用職權浪費司法資源。(攝影:李隆揆)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勞工團體,聯同南韓Hydis工人代表,8日下午於台北高等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譴責檢方濫用職權浪費司法資源。(攝影:李隆揆)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勞工團體聯同南韓Hydis工人代表,8日下午於台北高等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譴責檢方濫用職權浪費司法資源,訴求政府能聆聽勞動者的聲音, Hydis工人也第五次跨海來台,聲援盼法院與檢方傾耳聆聽勞動者的呼喊。

 

案件當事人吳嘉浤與台灣人權促進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以及Hydis工人第五次遠征團的工人代表,8日下午兩點三十分於高等法院刑事大廈前,召開二審第一次準備程序庭之庭前記者會,譴責檢方揮霍司法資源惡行,並訴求法院與檢方能聆聽勞動者的聲音。

 

2015年6月,Hydis 工人在關廠老闆何壽川家門外靜坐,為犧牲的夥伴裴宰炯,也為自身的工作權益。9日,警察突襲逮補八名韓國工人,移民署隨即遣返,理由是設置裴氏靈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10日,台灣聲援Hydis 連線前往移民署抗議,衝突中有人攜帶雞蛋,但尚未拆封就遭警員搶奪、整盒蛋摔碎在地,幾名憤怒的抗爭者隨手撈起蛋液揮灑。

 

事後三人被移送、起訴,理由是《刑法》妨害公務與《集會遊行法》中的侮辱公署,經歷漫長的訴訟折磨,於2016年11月1日一審判決三人均無罪,檢方仍一意孤行提出上訴。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王曦表示,在本案中,檢察官對於三位被告的起訴,除了顯示司法體系對於妨害名譽罪除罪化的認知不足之外,更直接反映對於《集會遊行法》修法中,去刑化的現實完全忽視,對於這樣執意起訴的行為,一審判決中法院的判決理由,應該已經足夠清楚表達檢察官的不合理。(梁恩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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