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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貪「黃金署長」黃季敏不滿下屬做偽證 求償900萬二審仍判敗訴

上報快訊/高若如 2020年05月12日 12:05:00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對時任消防署主任秘書的葉吉堂(如今屆齡退休),與視察曾偉華2人起訴求償900萬元,二審仍敗訴。(翻攝自東森新聞台)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對時任消防署主任秘書的葉吉堂(如今屆齡退休),與視察曾偉華2人起訴求償900萬元,二審仍敗訴。(翻攝自東森新聞台)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檢方音查出任內收受廠商賄賂數千萬元,2017年7月3日因貪污收賄9罪、洗錢2罪、圖利及偽造文書等罪,一審遭判18年徒刑。但黃季敏不滿時任消防署主任秘書的葉吉堂與視察曾偉華2人於採購案作偽證,將責任都推給他,妨害他名譽,2017年12月20日對2人起訴求償900萬元。一審敗訴後,黃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2日再度判黃男敗訴,全案可再上訴。

 

黃季敏於2017年時遭檢調單位查出,收受賄賂2076萬元,並圖利廠商1207萬元。檢調搜索時,在他家和他的台塑副總辦公室,搜出時價3000萬元、近20公斤的金條,與400萬元現金,黃季敏因此謔稱「黃金署長」。

 

而黃季敏遭起訴後,不滿當時主任秘書葉吉堂與視察曾偉華,在2004年「整合平台建置」採購案與2008年的「系統維護服務」採購案中將責任推給他。黃認為名譽因此受損,並且讓社會大眾把他當成「貪官汙吏」,他也失去擔任台塑石化總管理處執行副總的機會,損失慘重,故提出民刑事訴訟,除控告2人涉嫌偽證罪外,還向2人求償900萬元,另要求他們在《聯合報》、《中國時報》頭版登報道歉。

 

葉吉堂當時表示,他是就調查員、檢察官、法官、公懲會委員詢問的事實加以回答,沒有貶損社會評價的問題,他的回答不是為了貶抑黃的名譽,何來不法侵害可言。曾偉華也表示,他是本於自身經歷的事實回答,內容實在。

 

在刑事部分,2人最後獲得檢方不起訴確定。至於民事求償900萬元部分,一審法院審理後,駁回黃請求。黃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2日審理後,還是認定2人並無不法侵害黃季敏的名譽,亦無造成黃季敏名譽損失,因此仍駁回,但全案可上訴。(神腦工會籲交通部勿放任繼續「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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