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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多黎各啟動第6次公投 決定是否成為美國第51州

林思怡 2020年05月19日 11:02:00
波多黎各將在11月3日舉行公投,表決是否成為美國第51個邦。(湯森路透)

波多黎各將在11月3日舉行公投,表決是否成為美國第51個邦。(湯森路透)

位於加勒比海的美國自由邦波多黎各將於11月3日舉行公投,由當地民眾決定波多黎各是否要成為美國的第51州,相關法令已由總督瓦斯奎茲(Wanda Vazquez)簽署。

 

 

決戰是非題

 

美國廣播公司(ABC)報導,該場全民公投不具約束力,也是波多黎各針對此問題舉行的第6次公投。題目也較2017年的更直接──「波多黎各是否應立即被承認為美國的一個州?」

 

2017年的題目給民眾不同選擇,分別是「成為美國一州」或「獨立/自由聯合(independence/free association)」。當年投票結果出爐是97%希望「成為美國一州」,但投票率僅23%。

 

自由邦波多黎各居民為美國公民,但不能投票選舉美國總統,在美國國會僅有一名表決權受到限制的代表。

 

 

民眾不滿未獲公平對待

 

報導指出,波多黎各面對颶風「瑪利亞」(Hurricane Maria)、一系列強震以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等災難,難以取得美國聯邦政府提供的資金。許多民眾抱怨美國政府並未公平且平等的對待。

 

ABC表示,美國國會必須接受公投結果才會有下一步行動,而在先前的5次公投中,美國國會從未採取任何行動。

 

 

波多黎各在16世紀初淪為西班牙殖民地。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戰爭結束後,波多黎各被割讓給美國。1917年,波多黎各人被賦予美國公民權,波多黎各人可以參加美國全國的政黨初選,但不能參加美國大選。

 

1947年,波多黎各開始自行選舉總督。1952年通過的波多黎各憲法規定,在實現內部自治的前提下,維持和美國的聯繫。美國國會透過法律給予波多黎各美國聯邦領土地位,在內部事務方面享有高度自治,可以自行選舉總督和立法機構。

 

此後,波多黎各圍繞與美國地位關係問題爭論不休。1967年、1993年、1998年、2012年和2017年,波多黎各先後5次就與美國地位關係舉行全民公決,以決定是維持美國聯邦領土地位還是正式成為美國的一個州。5次全民公決中,成為美國第51個州的方案都未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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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波多黎各 第51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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