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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戰再起】不滿彭定康插手評論「港版國安法」 央視稱其為殖民獨裁者

尚國強 2020年05月24日 14:40:00
香港末代總督彭定康。(湯森路透)

香港末代總督彭定康。(湯森路透)

當北京的全國人大確定,要立法在香港推行「港版國安法」,作為遲遲未能批准的《基本法》23條替代方案後,隨即引發當地與各國正反輿論再掀戰火。

 

支持者認為是本地部份人士長期抵制,才導致香港無法藉由自己立法規範;反對一方則批評北京過於霸道且無視制度,讓香港提前進入「一國一制」。

 

 

《香港01》報導,港英最後一任總督彭定康(Chris Patten),23日公開批評北京、認為新版本的國安法是背叛了香港民眾的信任,以及對於制度的不尊重。他在《泰晤士報》(The Times)的投書中呼籲英國等西方國家,應該共同抵制這個「新中國獨裁體制」。

 

 

只不過,彭定康的評論也惹惱了中國央視,讓央視發出長文抨擊,稱呼這位末代總督是「香港最後一任殖民統治的獨裁者」,至今仍以傲慢的觀點,對於香港和中國內政指手畫腳。

 

「英國保守黨政客彭定康作為香港最後一任殖民統治的獨裁者,離港已有20多年,他見證了大英帝國在中國領土上徹底終結殖民統治的至暗時刻。

 

他離開時,倘若能以人類的良心,對於香港超過150年的殖民統治,和貫穿其中的掠奪,屠殺、鎮壓,以及人權剝奪有過一絲的內疚和羞恥感,就不會在之後一直以無恥的殖民情懷惦記著香港,以傲慢的舊主人姿態對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指手畫腳。

 

 

『末代港督獨裁者』彭定康和他那群小夥伴,也許從來就沒有認真閱讀過《中英聯合聲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英聯合聲明》明確,在香港回歸後,香港特區基本法替代《中英聯合聲明》,是香港自治的基本法律。無論是回歸前的《中英聯合聲明》還是回歸後的香港基本法,都沒有賦予任何外國勢力包括前殖民者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的權力。

 

公佈制定國安法的同一天,港股20日陷入千點重挫。(湯森路透)

 

再來說說國安法案,世界上只要是主權獨立完整的國家,其境內任何領土包括自治區,沒有不受其國家安全法規保障的地方。在美國,至少有20多個國安法規或者法條,叛國的最高刑期是死刑。

 

在英國,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分散在過去近200多年的各項立法中,覆蓋其所有領土。包括蘇格蘭等區,這些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隨著歷史長河形勢的變化不斷修訂。

 

在英國有關立法的站上,最早的一部國安法律、是《1848年叛國罪重罪法案》,該法案的某部分在今天仍然有效。起初這是一部保護國王和王室的法律。根據更早的《1661年煽動法令》,該法令中的罪行最初是叛國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特首林鄭月娥呼籲民眾和社會,支持「香港版的國安法」。(湯森路透)

 

英國政客只要多讀幾遍自己國家頒佈的各類國家安全法規,再去看看在中國香港受他們煽動而遭到瘋狂淩辱和侵害的普通民眾,就應該找回一點羞恥感。懂得在香港事務上應該閉緊嘴巴。

 

中國的領土和人口比英國大十幾倍,在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區域內外的和平環境上,有著更大的責任和義務。中國的國安法規只會讓自己的國民包括香港民眾有更多的安全感穩定感。

 

一些長期定居在香港的外國居民,過去數年間,他們在飽受暴徒威脅和恐怖勢力侵害的日子裡,無不期盼中國中央政府能立即行動,通過立法補上香港一地的安全短板。真正履行作為主權國家維護香港一國兩制的責任。」

 

香港民眾高舉標語上街抗議,認為北京強行制定國安法,是破壞現行一國兩制的框架。(湯森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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