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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伊德之死】一文看懂川普能否依據《暴亂法案》派兵鎮壓示威

陳惠筠 2020年06月10日 07:01:00
依《暴亂法案》規定,在州長反對下,川普仍有權自行派兵鎮壓動亂。(湯森路透)

依《暴亂法案》規定,在州長反對下,川普仍有權自行派兵鎮壓動亂。(湯森路透)

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被美警以膝壓頸致死的事件,引起美國各地掀起反種族歧視抗議。不過隨著民眾抗議示威愈演愈烈,縱火燒樓、搶劫店家的事件頻傳,更有極左自稱反法西斯組織Antifa召支持者上街與警察衝突。

 

對此,美國總統川普採強硬態度,表示若無法制止示威暴亂,將動用武裝軍隊鎮壓。

 

不過亦有州政府表示,沒有州政府的允許,白宮無權派聯邦軍隊進駐。

 

 

川普有權派兵嗎?

 

簡單來說,總統在特定情況下有權派兵。

 

目前美國有20多個州,調用大批國民兵參與鎮壓暴民的任務,但是這群國民兵(National Guard)是美軍後備役,成員平時都是「平民」。而在美國聯邦法律規定下,現役部隊(包含陸、海、空三軍)皆不能參與過國內執法。

 

美國調動大批警察、國民兵協助鎮壓動亂。(湯森路透)

 

不過美國1807年通過的《暴亂法案》(Insurrection Act),允許美國總統可以不經國會批准,調動聯邦現役部隊參與「鎮壓任何州的暴動、非法聚集或串謀」。

 

法律專家認為,《暴亂法案》規定已足夠授權總統自行部署軍隊。此外,人們也普遍認為,以目前的情況,總統有合法理由調動軍隊,而且不需徵求各州的批准。

 

川普態度強硬,若無法制止動亂,將據《叛亂法》派兵鎮壓。(湯森路透)

 

《暴亂法案》是什麼?

 

《暴亂法案》於1807年通過,當時允許總統召集民兵保護自己,以免受到印地安人的攻擊侵害。隨後1878年,該法律內容擴張,並允許總統在國內動亂中,調動美軍保護民權。

 

因此,若白宮認為某州情勢已惡化到無法執行美國法律,或民權受到威脅的撐度,總統可以在不經州長同意下在該州部署軍隊。

 

德克薩斯大學法律系教授切斯尼(Robert Chesney)表示:「關鍵在於總統是否下定決心,不需州長請求協助。」

 

 

美國史上曾動用《暴亂法案》嗎?

 

根據國會研究局的資料顯示,美國總統已使用《暴亂法案》數十次,不過距離上次引用此法也已近30年。

 

最後一次引用《暴亂法案》是1992年,美國前總統老布希(George H. W. Bush)發動處理洛杉磯的種族動亂。當時導火線也是美國警察對於非裔族群執法過當,在加州州長的協助請求下,前總統老布希調用近4000名軍人前往鎮壓動亂。

 

如今全美逾40個城市實施宵禁,23個州動員國民兵、超過4100名示威者遭逮捕。(湯森路透)

 

1950、1960年代,三任美國總統也曾啟用《暴亂法案》。

 

其中1957年,因為阿肯色州非裔學生和白人小孩同校引起的動亂,州長並無採取任何行動,因此前總統艾森豪(Dwight Eisenhower)在州長反對情況下,仍派遣聯邦軍隊前往協助鎮壓。

 

2006年,卡崔娜颶風(Hurricane Katrina)重創美國,為了讓軍事援助更有效,當時國會對《暴亂法案》提出了修正案,不過在州長的反對下廢除了此修正案。

 

 

國防部長反對派兵鎮壓

 

美國現任國防部長埃斯珀(Mark Esper)3日公開表示反對軍隊介入,指在目前情況下不應啟動《暴亂法案》,派軍隊鎮壓騷亂,並要求200名派駐白宮防衛的美軍第82空降師的快速反應部隊返回基地。

 

雖然據《暴亂法案》,總統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派兵,但輿論的重點是目前的情況是否已達到需要啟動《暴亂法案》派兵不可的情況,以及直接以總統權力派兵而繞過州政府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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