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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雷艦案「超過懲戒時間」 前海軍正副司令陳永康、蒲澤春判免議

上報快訊/林育萱 2020年06月10日 20:44:00
獵雷艦2019年懲戒案送至公懲會時,已過5年時效,合議庭10日判決免議。左為時任海軍司令陳永康,右為副司令蒲澤春。(資料照片/陳品佑、葉信菉攝)

獵雷艦2019年懲戒案送至公懲會時,已過5年時效,合議庭10日判決免議。左為時任海軍司令陳永康,右為副司令蒲澤春。(資料照片/陳品佑、葉信菉攝)

獵雷艦案逾懲戒時效免議!攸關國安的「康平專案第2階段」投資計畫,原預定以國艦國造方式籌購6艘獵雷艦,沒想到時任海軍司令的陳永康及副司令蒲澤春因輕忽得標廠商「慶富造船」資本額過低,無力支撐長達12年的採購案,以致專案失敗,影響國安甚鉅。不國因為懲戒案2019年送至公懲會時,已超過5年時效,合議庭10日判決免議。

 

國防部採購室當年將獵雷艦案招標公文公開後,於2013年10月15日接到竣達企業公司、慶富公司來函,指若以原招標要求,國內只有台船一家公司符合資格,要求放寬實收資本額、避免不當限商。而陳永康、蒲澤春兩人認為有必要修正放寬,卻未評估好風險,結果導致建案失敗,不但影響海軍作戰能力,也斲傷國軍形象。

 

公懲會認為陳永康、蒲澤春兩人監督不周,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應懲戒降1級。不過因此案發生在2013年11月28日,監察院卻直到2019年2月1日才把彈劾案送到公懲會,已超過5年時效,只能判決「免議」。

 

另外,當年慶富在得標後,因找不到地點興建造艦廠房,面臨被國防部罰款的壓力,於2016年10月7日,私下與時任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局長的王端仁及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漁業署研究員的陳文深密會,協調興達漁港做為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結果王、陳2人沒有把會面紀錄書面陳報給所屬機關,沒想到事後竟流出密會的錄音檔,引發社會譁然,質疑政府偏袒慶富。

 

公懲會認為,縱然2人是基於職務必要所為,但未依規定作成書面紀錄,載明接觸對象、時間、地點及內容,會談過程中又提到如何排除或避免其他廠商競標,言論不當,評議後判申誡以懲戒。(文化部加碼12億推「藝FUN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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