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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案件將宣判 黎智英憂無法出境申請離港再遭駁回

尚國強 2020年06月12日 10:54:0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2日再度申請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湯森路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2日再度申請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湯森路透)

中國第13屆人大3次會議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後,已陸續有數名遭到逮捕的香港民主派人士棄保潛逃,令香港特區政府愈趨抓緊保釋中的民主派人士行蹤,其中,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黎智英在5月申請離港遭駁回後,12日將再度前往香港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盼能離境,香港法院12日判定駁回,黎智英必須待在香港,維持保釋候傳的身份。

 

更改保釋條件

 

根據香港《東網》、《星島日報》等報導,黎智英12日上午10時30分再次前往香港高等法院遞狀要求法官更改保釋條件,盼能解除限制黎智英離港的保釋條件。

 

距離黎智英5月22日申請離境要求僅隔3周的時間,足見他著急更改保釋條件的心情,據悉,黎智英涉及的案件將於15日宣判,一旦判刑確定,黎智英恐怕無法離開香港。

 

現年72歲的黎智英目前有4案在身,其中,他涉嫌於3年前恐嚇記者一案,保釋條件是保釋金港幣4000元(約合新台幣1萬5327元)、不准離港,另外3案則涉及參與並組織未經批准集會,每案的保釋條件均為保釋金港幣1000元(約合新台幣3832元)。

 

 

 

棄保潛逃已有2例

 

5月22日上午,黎智英首度前往香港高等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法官批准他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惟法官表示黎智英並未提供具體離港計畫,很難具此判斷,當日休庭10分鐘後,黎智英要求暫時擱置申請,法官批准後暫時撤銷了黎智英每周前往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另待黎智英再提申請。

 

根據港府統計,反送中爆發一年來,約有2000人遭到法院起訴,在人大準備針對港版國安法草案審議之際,陸續有保釋中的民主派人士棄保潛逃。

 

例如,「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4日便沒有按時前往警署報到,日前證實已成功離港逃往荷蘭,另一名「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也已證實人在德國,使得港府對於保釋在外的香港民主人士行蹤格外嚴控。

 

黎智英涉及案件將陸續宣判

 

經查,黎智英目前涉及4宗案件、6項罪名。

 

在涉及刑事恐嚇記者一案中,黎智英遭控於2017年6月4日在香港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威脅記者,此案將在8月19日於西九龍法院審判,預計出庭審訊需時3天,一旦罪名成立,黎智英將遭罰款港幣2000元(約合新台幣7663元)、監禁2年。

 

黎智英此案以港幣4000元現金保釋,並禁止在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每周三晚間必須前往警署報道。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5月5日首次開庭時,黎智英為了換取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提出將保釋金由港幣4000元現金增加港幣10萬元(約合新台幣38萬3200元)現金的要求,但遭法官拒絕,要求他在保釋期間留在香港。

 

另外,黎智英也涉及3宗非法集會案件,共遭控5項罪名,每項罪名的最高刑罰均為監禁5年,案件將於23日在西九龍法院審理,黎智英每案以港幣1000元現金獲准保釋至今。

 

黎智英參加六四31周年紀念集會。(湯森路透)

 

 

法官考量是否棄保潛逃

 

香港執業律師龔靜儀受訪時指出,近幾個月香港出入境航班幾乎停頓,黎智英照常處理工作相關事務,卻在國安法審議的敏感時刻提出更改保釋條件,「難免讓人懷疑他有棄保潛逃之意」。

 

龔靜儀另外表示,自反送中運動以來,不少遭到拘捕的民主派人士棄保潛逃,陳家駒、黃台仰都是不好的例子,對此,她認為香港法庭將更審慎地考慮是否允許黎智英出境。

 

她解釋,香港法庭考慮的是更改保釋條件所帶來的影響,鑒於近期棄保潛逃事件不斷出現,會帶給年輕人錯誤示範,讓他們誤以為支付保釋金就能以各種方式逃避刑責。

 

此外,香港資深大律師清洪也持類似看法,他認為法庭是否同意更改被告保釋條件需要視罪名嚴重性而定,儘管現行法例規定被告未定罪前應假設為清白,但法官也必須視情況有權提出額外的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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