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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申請赴美遭拒 法院稱若感染新冠肺炎將延後審判日期

國際中心 2020年06月19日 09:27:00
黎智英要求更改保釋條件獲准離港,法院拒絕。(攝影:王侑聖)

黎智英要求更改保釋條件獲准離港,法院拒絕。(攝影:王侑聖)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多次向香港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准許他離港到美國,但都被法官拒絕。

 

《香港01》報導,法官18日解釋,黎智英赴美非必要行程,而且美國目前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SD-19)確診人數最多的國家,如果黎赴美受感染,8月的審判勢必延誤,遂拒絕更改其保釋條件。

 

根據法官的聲明,黎智英先前申請暫撤銷禁離港的保釋條件,讓他能夠24日至7月19日間留在美國,探望現居美國的女兒和剛出生的外孫,並針對《蘋果日報》英文版,和媒體代表會面,同時洽談收購當地飯店的業務。

 

不過法官認為,該赴美行程並非必要,若需代表會面,可以委由下屬出席,或透過網路和對方會面。

 

法官又指出,美國是目前新冠肺炎確診數最多的國家,黎智英計畫前往的地方疫情仍相當嚴重,加上他是屬於易受感染的年齡層。若在美國或返港後確診,刑事恐嚇案8月的審訊勢必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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