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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對準在美上市陸企 川普爭連任一搏

李有宜 2020年08月03日 07:00:00
在大選前川普應會有動作,持有陸股ADR的台灣投資人需要注意國營、金融或借殼上市的陸企。(湯森路透)

在大選前川普應會有動作,持有陸股ADR的台灣投資人需要注意國營、金融或借殼上市的陸企。(湯森路透)

2019年美國共和黨參議員魯比歐提出公平法案(EQUITABLE Act),擬強迫在美上市的陸企委任美國官方核可的會計師,否則就強行下市。川普不僅隨即表示贊同,今年六月更加碼下令美國證管會在兩個月內解決這個議題。

 

此舉不僅牽涉到陸機密資訊及經濟自主權,也讓阿里巴巴等在美上市陸企剉咧等,若陸企顧及大陸政令而違反美國法規將可能面臨下市風險。為何過去十幾年懸而未決的爭議如今又被搬上檯面?台灣又扮演什麼角色呢?本文便將逐一分析探討。

 

一、美國的金融監管制度

 

1920年代華爾街充斥資訊不對稱的投機交易,最終導致大蕭條。於是美國通過證交法,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出具「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告,確保財報的可信度。到了2001年,美國發生史上最大弊案-安隆案(Enron),安隆公司的會計師甚至協助舞弊,因此美國立即通過沙賓法(Sarbanes–Oxley Act),成立「公開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簡稱PCAOB)」,規定上市公司的簽證會計師必須在PCAOB註冊並受監督,以確保會計師的超然獨立與公正性。

 

1990年代,大陸企業開始到美國證交所上市募資,它們的財報卻難以達到沙賓法與PCAOB的要求,因為審計業務非常的在地化,陸企通常只會委任歐美會計師事務所的大陸分所或大陸本地會計師,但這些會計師只受大陸官方管轄,不受PCAOB監督,所以一旦陸企發生問題,美國無權調查失職或違法的大陸會計師,兩國曾多次協商卻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過去,美國對陸企採取較寬鬆、開放的態度,對簽證會計師的爭議也就睜隻眼閉隻眼。直到08年後,在美上市陸企發生一連串的舞弊醜聞警醒了美國,惡化的中美關係更讓美國思考:是否該強行規定在美上市陸企的簽證會計師也要受PCAOB監督?最終演變的結果就是川普政府近年的大刀霍霍。

 

二、川普為何要對準在美上市陸企

 

川普當前的首要目標是連任,所以必須在對中政策上做出實質成績。在川普的心中,若與商業有關又能讓中國大陸有所忌憚的策略,值得一試。

 

筆者認為,在這個議題上美國擁有足夠的正當性。對美國來說,外國公司在自己國內市場上市募資,本該比照國內企業,接受官方檢查與監督。再者,美國股市能夠吸引全世界將近一半的資金量,其實靠的就是健全嚴格的金管制度,從2011年的大陸「東南融通」弊案到今年初的瑞幸咖啡,都讓美國投資人懷疑大陸審計人員的品質,更質疑美國政府為何放水,所以在這個時間點大刀闊斧的規範陸企能讓股民有感。        

 

然而川普深知金融的重要性,2018年在美上市的大陸企業超過200家、總市值1.8兆美元,若按照魯比歐提案踢走「所有」陸企,將可能重創美股。於是今年五月美國參議院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企圖管控「官方控股」的上市陸企,並禁止「連續三年內沒有委任PCAOB註冊會計師」的陸企掛牌。此案不僅有實質「抗中」成績、還能顧及美國股市與信譽,所以目前市場研判眾議院應該會接著通過。

 

三、大陸會怎麼做

 

雖然陸企醜聞讓大陸很沒面子,但陸官方仍然反對企業的簽證會計師受PCAOB監督,因為許多陸企背後可能牽涉黨政軍股份、國家機密以及貪腐醜聞,官方不容許這些會計資料外洩。再加上美中關係惡化,習近平會更重視經濟與金管的自主權,不讓美國機構的觸角伸進自己的領土。

 

筆者認為,大陸不需太擔心國營企業被美方下市,畢竟這些國企90年代就在美上市,早已募得穩健發展的資本,被下市的實質傷害沒有想像中的嚴重,反而可以讓國企退出尷尬的美中角力,減少資訊外洩的可能性。

 

大陸官方應更重視另一部分:「陸企必須連續三年委任PCAOB核可的會計師才能繼續掛牌,並揭露官股、中共幹部是否獲得公司控制權。」大陸應開始徹查在美上市陸企的股份,若很多公司皆無法滿足這個條款,陸方有可能會展開協商,與美國談出一個再折衷的備忘錄。另一方面大陸也可藉此機會檢視官員、黨幹部的海外資金流向。       

 

台灣如何因應

 

兩強權的搏鬥不限外交軍事,資本市場也有可能開戰。可觀察的是「外國公司問責法」,若眾議院也通過就表示美國兩黨其實願意接受折衷,表面上對陸企開鍘,實際上不想採納魯比歐公平法案這種一刀兩斷的極端手段,而川普下令證管會的動作也可能只是虛晃一招,所以夾在兩強之間的台灣可持續隔岸觀虎鬥。

 

筆者認為,在大選前川普應會有動作,持有陸股ADR的台灣投資人需要注意國營、金融或借殼上市的陸企,持有知名科技股則無須過度擔心,這類公司有實力也較願意配合法規,被下市風險低。

 

另外,長期而言台灣應先改善自己的語言環境、金融監管並鼓勵資本流動。過去陸企將香港視為最好的退路,但國安法實施後香港金融可能走下坡,陸企會開始思考其他可掛牌上市的資本市場,其他外國企業也很擔心未來香港金融不再自由。政府可考慮將台灣打造成一個更方便、自由又透明的國際化資本市場,吸引更多海外企業來台掛牌上市,讓全球資金進駐,或許有朝一日台灣能接班香港,成為下一個亞太證券交易中心。

 

※作者為哥倫比亞大學國際暨公共事務學院碩士/美國眾議院前助理/國民黨革命實踐院171期學員/中華民國會計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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