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庭豪條款】葉毓蘭推動修法:未成年無照釀禍「對父母課刑責」

上報快訊 2020年08月05日 08:28:00
葉毓蘭在4日也在臉書上說明,預備推動的「楊庭豪條款」修法計畫。(取自葉毓蘭臉書)

葉毓蘭在4日也在臉書上說明,預備推動的「楊庭豪條款」修法計畫。(取自葉毓蘭臉書)

新北市21歲警員楊庭豪4日下午進行器官移植,醫療團隊依序摘除心、肺、肝、腎、胰、眼角膜、血管、瓣膜等器官與組織,送往台中以北的8家醫院,造福超過10名病患家庭,手術5日凌晨才完成。

 

葉毓蘭在4日也在臉書上說明,預備推動的「楊庭豪條款」修法計畫。

 

葉毓蘭指出,根據統計2016、2017的死亡車禍,無照駕駛有369件、酒駕是301件;2018-2019年A1+A2累死傷,無照肇事有375人死亡,55107人受傷,反觀酒駕肇事有249人死亡,10586人受傷。無照死亡車禍的嚴重程度遠比酒駕嚴重。

 

她說,在台灣無照駕駛又多以未成年人為主,因報考汽車與機車駕照之規定,相當未成年人為圖交通便利因素,草率無照上路。但相關衍伸交通事故乃至死亡意外不勝枚舉,根據道安資訊查詢網統計,去(2019)年少年(13-17歲)之死亡交通事件為62件,其中少年無照機車死亡就高達43件。

 

因此,她準備修《刑法》第185條之3跟《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21條,除了比照毒駕、酒駕的不確定殺人故意加重無照駕駛致死者的刑罰外,並特別針對父母、監護人、教唆者、借車的人課予刑責。(3藍綠立委上囚車畫面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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