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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指馬英九收政治獻金 判賠60萬並在臉書道歉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20日 13:54:00
前總統馬英九認為立委段宜康於節目上爆料不實,向段宜康提告,一審判決後段宜康不滿結果,提上訴,高院20日判賠馬英九60萬元,段還須在臉書道歉,全案可上訴。(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認為立委段宜康於節目上爆料不實,向段宜康提告,一審判決後段宜康不滿結果,提上訴,高院20日判賠馬英九60萬元,段還須在臉書道歉,全案可上訴。(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5年在電視節目爆料,指前總統馬英九曾收受電子業者2億元政治獻金,且在臉書發文影射馬在亞翔合併案中收了1億元,馬英九認為不實向段宜康提告,並求償1千萬元。高院認定段宜康就亞翔案部分未經合理查證,判賠馬英九60萬元,段還須在臉書道歉,全案可上訴。

 

延伸閱讀:不滿遭爆料收政治獻金 馬英九告段宜康20日宣判

 

北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馬身為元首,操守是否清廉,以及第12屆總統選舉期間是否遵守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是選民及公眾關心的事項,也應受公眾、媒體嚴格的檢驗;若經合理查證,屬善意評論就不算侵權。

 

經查證後,有關電子業2億元獻金部分,段宜康的發言參採交通大學教授林健正、前立委劉文雄在電視政論節節上的陳述,所言雖不能證明真實,但已盡合理查證義務。至於亞翔1億元部分,段宜康說,消息來源也是林健正,亞翔公司董事長姚祖驤曾跟林健正說捐1億元給馬英九。但林健正在特偵組作證說,當初可能聽錯,或許姚祖驤是開玩笑;姚祖驤則說他未提過1億元。

 

北院認定,段宜康發表馬收2億元獻金前,已查證得知前立委劉文雄2011年間,曾於電視台有類似發言,段的發言有合理查證,此部分免賠;但段宜康指馬英九收受亞翔案1億元部分,未經合理查證,仍須賠償及道歉。一審判應賠償6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刊登道歉啟事。

 

段宜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0日宣判段宜康仍賠60萬元,並改為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全案還可上訴。

 

對此判決,段宜康僅在臉書表示,「臉書…這是第二個判我在臉書道歉的判決。這是不是新的模式?」(梁恩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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