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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更裁理由曝光  趙正宇無法清楚陳述「家中920萬鉅款來源」 

上報快訊/蕭羽耘 2020年08月08日 16:56:00
台北地院8日指出,立委趙正宇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王侑聖攝)

台北地院8日指出,立委趙正宇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王侑聖攝)

台北地院8日審理立委趙正宇更裁,在下午2點宣布更收押禁見。北院隨後公布新聞稿內容指出,趙正宇涉《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滅證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據北院指出,趙正宇遭禁止接見、通信,且經比對卷內資料、現有事證及訊問被告所得,認犯罪嫌疑重大,收賄金額高,如果將來遭起訴量刑非輕,不排除選擇逃亡可能。

 

北院指出,趙正宇位居要職,有深厚人脈,名下有多筆房產;並自陳曾仲介不動產買賣收取佣金數百萬元,資力雄厚,有逃亡能力。

 

此外,北院說明,趙正宇涉犯重罪,常伴隨高度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又貪污案件具高度隱蔽性,共犯及相關證人陳述影響偵查成敗甚鉅。且共犯間本有互為維護、相互勾串的高度誘因,且趙正宇對家中遭扣920萬元無法清楚陳述來源,又與林家騏供述不一,不排除有袒護可能。

 

地院認為,趙正宇位居立委高位,不論對行賄業者、公務人員或聘雇人員,都具有高度影響力;審酌還有證人未到案,牽涉人員眾多、加上本案具體計畫、共犯間分工、犯罪所得去向等,都有待檢察官調進一步追查。若趙透過交保機會,藉由施壓親信、助理而變更證述或掩飾、藏匿犯罪所得,將導致犯案情不明的處境,認定趙有串滅證之虞。基於上述各理由,所以裁定收押禁見(李恆隆、郭克銘不服羈押7日深夜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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