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任用5前高市府人員惹議 監院:完全符合機要人員任用法規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0年08月12日 19:05:00
陳菊任監察院長後,任用5名機要皆為前高雄市府人員遭外界質疑,監察院代理秘書長劉文仕(右)表示,法有明定,公務員才敢執行。(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陳菊任監察院長後,任用5名機要皆為前高雄市府人員遭外界質疑,監察院代理秘書長劉文仕(右)表示,法有明定,公務員才敢執行。(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陳菊就任監察院長後,任用5名機要皆為前高雄市府人員,遭外界質疑「任用私人」;對此,陳菊回應,人事任用公開公平,優秀的文官不會寂寞。監察院1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陳菊機要任用的人數與方式完全符合機要人員任用法規。

 

陳菊所任命的5位機要人員,分別為高雄市政府前行政暨國際處處長陳瓊華、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前參議謝博任、高雄市政府市長室前機要秘書林伊辰、高雄市政府前秘書葉曉岑、高雄市府環保局公務員洪語青;單都是前高市府人員,引起外界臆測是否獨厚「自己人」

 

監察院代理秘書長劉文仕12日表示,監察院內機要任用都是符合「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3條第1項「各機關進用之機要人員員額,最多不得超過五人。」規定辦理,前任院長也是依此辦理,任用機要人數也是5位。

 

劉文仕稱,「法有明定、公務員才敢執行」,法律不會為特定人而訂定,公務員也不會為特定首長而執行不同法律,而且機要人員是隨首長進退,並不影響公務人員的權益,屬任務型任用的一般公職,執行公務都要符合相關法令內規。

 

劉文仕指出,除既有的監察權,新一屆監察院還增有「國家人權委員會」任務,任用5位機要是法令賦予權責,也是符合新屆期監察院工作任務推動所需。

 

劉文仕也說,機要人員的彈性高,隨時可以配合院務需求前往不同單位支援,機要人員更是隨首長進退,陳菊的機要人員將來也是如此,因此外界以放大鏡看待新任院長室5位機要同仁,實屬過度揣測。(馬英九稱陳其邁已被高雄人否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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