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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挾持案判決出爐 林嫌遭處11年有期徒刑

上報快訊 2016年07月24日 17:36:00
林國正因2起強盜罪和1起妨害自由罪遭檢方起訴,分別遭判處9年及2年6個月,一共11年有期徒刑。(翻攝自林國正臉書)

林國正因2起強盜罪和1起妨害自由罪遭檢方起訴,分別遭判處9年及2年6個月,一共11年有期徒刑。(翻攝自林國正臉書)

2015年底,男子林國正為躲避警方拘提,持槍私闖民宅挾持3名台東大學學生,與警方對峙近21小時後才棄械投降,並釋放人質,台東地方法院2016年7月24日公布審判結果,認為挾持案影響社會治安甚鉅,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但本案與另2起強盜案合併判決,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1年,還可上訴。

 

2015年12月21日晚上7時,投宿在台東市區民宿的林國正在得知警方欲將他拘提後,自天井逃到隔壁住宅,為求脫困持搶挾持3名在屋內的東大生,並要求配合指示以手機上網方式,聯絡媒體及與警方協商。

 

當晚9時30分,林國正先依警方要求,釋放其中2名學生,案發後台東市長張國洲等人到場與林嫌進行對話,就連檢方也親自到場聽林男訴怨,經各方溝通、斡旋後,林男在隔日下午4時30分繳械並釋放最後1名人質,事件方才落幕。

 

此外,林男在挾持案前另涉2起強盜案,其一為暴力討債,夥同2名共犯持槍強押債務人,被害人在其母代償款項後才獲釋;其二林男捏造被害人欠債事由,逕行揪同夥強索財物,並持槍柄敲擊被害人頭部,脅迫被害人就範。

 

故此,台東地檢署依2起強盜罪和1起妨害自由罪起訴,2起強盜罪部分,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挾持學生部分判2年6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1年。台東縣刑警大隊長鄢志豪表示,林嫌當初一時衝動拒捕,延伸出影響社會重大的挾持案,結果多判了2年徒刑,實在不值得。(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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