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郵差告贏中華郵政討回5259元津貼 2.6萬員工可望一體適用

上報快訊/王奕璇 2020年08月20日 18:30:00
郵差王耀慶不滿中華郵政薪資制度規範,今年2月5259元津貼遭公司扣除,於是向法院提告六月勝訴,相同可能適用逾2萬名員工。(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郵差王耀慶不滿中華郵政薪資制度規範,今年2月5259元津貼遭公司扣除,於是向法院提告六月勝訴,相同可能適用逾2萬名員工。(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一名進入中華郵政工作已15年郵差王耀慶,因不滿5259元津貼遭扣除,及年度休假沒休完工資算法,向法院提告中華郵政後獲勝訴,這件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案例,根據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初估,符合此狀況者,預計內外勤員工約有2.6萬人。

 

據了解,台灣郵政產業工會計畫提集體訴訟,希望中華郵政正視本薪問題。中華郵政發言人郭純陽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中華郵政敗訴,目前公司沒考慮上訴,此案仍在了解,若能適用全部員工,將考慮依判決全面實施。

 

根據中華郵政公司規定,除本薪,內勤窗口每月有全勤獎金、銀管津貼,外勤郵務士則有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若加休、請假未超過5日,則按照全月應發津貼金額發放;若額外休假、請假為6天或以上,則按照實際出勤日數計發。

 

此外,若要請假6天或以上,津貼扣除的天數會將法定周休二日、國定假日也算入。以請假6天、周休二日8天計算,將共計扣除14天津貼,等同於原有的全月津貼被砍至約半個月,一個月大約少3000元。

 

根據北院民事判決指出,王耀慶2005年2月17日至2006年1月16日間,受僱中華郵政公司,並擔任半日制定期約僱人員,當時任職台北市內湖郵局;同年1月17日起改以半日制不定期內勤約僱人員、原職原單位續僱;2011年間經被告公司甄試合格正式錄用,同年6月30日簽立從業人員勞動契約書,約定自該日起伊受僱於被告公司擔任台北郵局專業職外勤郵件投遞收攬人員迄今。

 

 

判決文內容指出,公司應給工資項目包括本薪、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前揭工資項目均為該員提供勞務對價。2017年度該員尚有三天特休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特休折算工資3516元;2019年度尚有五天特休未休,公司僅給付6810元,未計入前述工資項目中之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使2017年度特休工資短少827元,2019年特休工資短少1452元。

 

判決中指出,當事人王耀慶在2017年度有3日特別休假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特休折算工資3516元,2019年有5日特休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6810元,未計入外勤的四項津貼,導致王耀慶2017年特休工資短少827元,2019年特休工資短少1452元,合計少了2279元。

 

之後,又在2019年1月間,依《勞基法》休1月1日國定假日,並在同年月5、6、12、13、20、26、27日休天周末,同年月9、10、23、25、30、31休六天特休,合計休假14日、到勤17日。可是,當月收投加給僅給付2023元,短少1548元、駕駛加給僅給付1853元,短少1432元,前揭2項合計短付2980元,合計中華郵政共短付5259元。

 

王耀慶認為這樣制度不合理,他認為,津貼屬勞務支出,應要認列工資,他跟公司反映了5年無果,才在今年2月正式提告,法院也在6月判定王勝訴。所以,依《勞基法》提起訴訟,最後判決中華郵政應給付該員工5259元。

 

中華郵政:若適用全體員工會考慮全面實施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陳廣志表示,中華郵政長期規避本薪問題,如今員工提告勝訴,工會也將依此提出集體訴訟,預計將有10名工會幹部參加。

 

陳廣志指出,與王耀慶有相同情況的內外勤員工約有2.6萬人,但因每位個案狀況都不甚相同,舉證將略為困難,屆時將請中華郵政提供相關資料。

 

此外,中華郵政公司副總郭純陽表示,所有的員工薪資結構都依法處理,該案公司也開始研究處理,若能適用員工身上,公司將會考慮照判決來全面實施,不需要靠工會用集體訴訟解決。(蘇貞昌支持陳時中:防疫不該各搞各的

 

 

【熱門點閱】

●空污危機找上門  北市稽查3家大賣場二氧化碳濃度超標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