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交通大執法上路】台南一口氣開12張罰單 交部將修法:不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0年09月01日 13:49:00
交通部與內政部合作辦理,自9/1起連續一個月,進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交通部長林佳龍出席記者會。(蔣銀珊攝)

交通部與內政部合作辦理,自9/1起連續一個月,進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交通部長林佳龍出席記者會。(蔣銀珊攝)

交通部和內政部警政署攜手合作,9月1日起連續一個月,進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並將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做為重點取締,最高可罰3600元;台南市白河警分局一早已開出12張罰單,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拒當馬路三寶。

 

交通部也在8月31日預告修法,將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鍰的最高額度從3600元提升到6000元。

 

交通部和內政部合作,9月1日起連續一個月,進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在全國易肇事和違規路口依照五大重點大執法,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皆可罰1200元到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可罰1800元至64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皆可罰300元。

 

路口安全大執法剛開跑,台南市白河警分局一早便開出12張罰單,警方表示,上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第48條「汽車轉彎未依規定禮讓行人」2件;第53條「闖紅燈(含紅燈右轉)」6件;第78條「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4件。

 

警方表示,大執法前已實施為期2周的密集宣導,除了每天至路口交通崗宣導外,也在國中小開學日至各級學校實施面對面宣導,也透過網路、社群媒體宣導執法重點;期望能透過前期宣導,讓民眾理解執法重點,牢記交通規則,拒當馬路三寶。

 

除了為期1個月的路安大執法外,交通部也在8月31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並在改善行人交通環境方面加重罰鍰。

 

交通部說,鑑於酒駕交通違規罰鍰自2013年3月1日由6萬元提高至9萬元,配合警察加強執法,已收到相當成效,逐步降低相關違規事故傷亡人數;因此,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改善行人交通環境,並參酌現行各國未暫停禮讓行人的相關罰鍰額度,將提高罰鍰。

 

根據交通部提供的資料顯示,目前不少國家對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罰鍰,換算成新台幣都比台灣高,例如法國約4739元、韓國約5523元、美國紐澤西州約6174元、日本約1萬3689元。

 

根據現行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而交通部預告修法,將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鍰的最高額度從3600元提升至6000元,且範圍也擴大,除了行人穿越道外,交叉路口也算在內。

 

此外,交通部也修法,汽機車在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的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另外,為建立車輛駕駛人於道路上暫停讓行人先行的觀念,交通部也修法,增加應參加道安講習的交通違規項目,包括: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的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的路段,不減速慢行。(勞保費率明年調漲至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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