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附隨組織案 國民黨高等行政法院敗訴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23日 15:34:00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開記者會,說明中投及欣裕台被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裁定結果,他表示,經審理後認為本件停止執行之聲請與要件不符,故駁回聲請。(資料照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許瑞助開記者會,說明中投及欣裕台被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裁定結果,他表示,經審理後認為本件停止執行之聲請與要件不符,故駁回聲請。(資料照片)

國民黨不滿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決議,認定中央投資與欣裕台兩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要求禁止處分財產而聲請3件「停止執行」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處分並無不當,23日均駁回,仍可抗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兼發言人許瑞助表示,經審理後認為本件停止執行之聲請與要件不符,故駁回聲請,可抗告。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0月7日,針對中投及欣裕台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行聽證會,緊接著在11月2日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條例》規定,禁止中投與欣裕台處分財產,兩間公司須在4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成立至今的所有財產。國民黨、中投及欣裕台不服,均對黨產會這項處分提起行政訴訟。

 

國民黨不服黨產會決議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處分,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3日予以駁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執行這項處分,不能說國民黨、中投與欣裕台將會發生難以回復的損害,也沒有避免難以回復損害的急迫必要性,不符合行政程序法中停止執行的要件,裁定駁回國民黨與中投、欣裕台所聲請的停止執行。

 

延伸閱讀:【黨產司法戰】認定中投、欣裕台為附隨組織 國民黨聲請停止執行首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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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黨產 中投 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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