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下午將提「護憲決議文」 挺洪黨代表提前叫陣江魁擦火花

陳彥宇 2020年09月06日 13:00:00
國民黨6日召開全代會,前主席洪秀柱(右)下午將針對黨內兩岸論述領銜提出「護憲保臺決議文」臨時提案,向現任主席江啟臣(左)叫陣。(王侑聖攝)

國民黨6日召開全代會,前主席洪秀柱(右)下午將針對黨內兩岸論述領銜提出「護憲保臺決議文」臨時提案,向現任主席江啟臣(左)叫陣。(王侑聖攝)

國民黨6日召開全代會,前主席洪秀柱來勢洶洶,研擬下午針對黨內兩岸論述領銜提出「護憲保臺決議文」臨時提案,向現任主席江啟臣叫陣。未料,上午預備會議議程就有黨代表嗆聲,令台上的秘書長李乾龍頗為尷尬,江更一度衝出怒火,顯得十分無奈。

 

預備會議議程甫開始,主持人首先宣布有兩項討論事項待全代會通過,第一案是第20屆第4次全代會大會主席團人選,依據相關議事規定,大會設主席團由主席提名若干人,經預備會議通過後組成並主持會議;主席所提名之12位主席團人選,包括前副主席、中評委主席團主席曾永權、林豐正,以及中評委主席團主席林榮德、金恩慶、邱鏡淳、蔣根煌、侯彩鳳、楊瓊瓔、林文瑞、李德維、林江義、陳長龍等人,為大會主席團主席。

 

主持人才宣讀完全代會主席團人選案,江啟臣詢問全場「有沒有意見?」一位台下黃復興黃國定黨部黨代表、候補中央委員彭桂港直接高呼「有!」並旋即上台發言質疑,「主席團主席是否要具有黨代表資格?」江則裁示由副秘書長李彥秀說明。

 

李彥秀指出,依據議事規則第2條第3項規定,「大會主席團主席由主席提名若干人,經預備會議通過後組成之。」9月2日中常會也已通過名單。江啟臣聞言後補充,相關條文並未明定「一定要是黨代表」,上述人選提出後也已經中常會通過,「所以我們是符合規定的。」

 

主持人緊接著宣讀後續議事流程,並提及將討論黨務報告、立法院黨團工作決議文,和討論通過重要議題-一章四法、即黨「黨章暨相關選舉辦法修正案」,追認通過中央評議委員案、追認通過25屆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委員案,追認通過108年度決算書表案、處理大會出席人一般提案、臨時提案(動議)。江啟臣再次詢問有無意見後,黨代表史碩仁舉手表達有意見,此時江臉上一閃無奈表情、將手中麥克風放下。

 

史碩仁發言質疑,此次全代會決議文位階為何?依照黨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規定,有五種提案方式,當中的黨代表提案能否提出決議文?對此,江啟臣反問主持人,「這次相關提案沒有決議文吧?」主持人回答,「有,提案委員會審查意見皆印附在第三次會議附件。」史碩仁隨後說明暗示,下午將有提案有決議文字樣存在;既然有決議文,因此想釐清相關內涵與規定。

 

主持人則強調,一般提案往常會有提案人或指定人選進行2分鐘補充說明,再由會議主席裁示;史碩仁回稱,決議文是很重要的事,諸如黨章、黨綱修訂都是如此,並重申黨代表能否提案決議文。主持人重申,建議登記發言或登記發言時發表意見,再由會議主席裁示;史頗為不滿表示,「你可能沒聽清楚我的問題。」並進一步說,假設要修改黨章、黨綱,甚至修憲議題要事出現空白授權該如何處理?雙方你來我往,持續堅持己見,台下也浮現鼓譟聲。

 

江啟臣見狀強調,如果要修改黨章、黨綱不是一個報告案可以通過,「那是一章四法的修正,絕對不會在這裡通過。」他不曉得以前全代會是否也叫決議文,如果是就是援例辦理。江接著挑明稱:「我知道你的決議文啦,類似宣示性的啦,或是整黨通過宣示修改黨章,不管叫不叫決議文,他的重要性不是報告案就可以處理,一章四法修訂要黨內、黨中央討論,先成立研修小組,提案完經過中常會,再送全代會通過。」

 

豈料,史碩仁繼續跳針,詢問「黨代表可否提決議文。」台下黨代表則反嗆史。江啟臣繼續說明,「你可以再你的提案裡用任何文字,但提案必須經過大會通過和中央委員會處理。」自此史才下台不再追問,江則顯得十分無奈。下午臨時提案還未到,挺洪勢力上午會議已逐漸鋪哏,擦出些微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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