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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月加班高達100小時 加利涉違反勞基法最高可罰百萬

上報快訊/陳映如 2020年09月09日 15:49:00
加利科技公司9日被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發現嚴重違反勞基法,發現多位員工單月加班工時長達100小時,還有員工整個月都無休假的情況,依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取自新北市勞檢處)

加利科技公司9日被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發現嚴重違反勞基法,發現多位員工單月加班工時長達100小時,還有員工整個月都無休假的情況,依法開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取自新北市勞檢處)

加利科技公司除了涉嫌引進中國製口罩,混入口罩國家隊生產的實名制口罩配送,9日更被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發現嚴重違反勞基法,發現有員工一個月加班工時長達100小時,還有員工整個月都無休假的情況,依法開罰最高可處100萬元。

 

加利科技公司負責人林明進日前受訪曾指出,口罩國家隊遭政府壓榨使勞力負擔過大,為了讓員工可以休息,才會引進中國製工業級口罩,引發社會譁然。

 

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原訂於4日對加利科技公司實施勞動檢查,但調查局於同日對加利公司實施搜索;直到9日上午,加利科技公司委派李姓人員配合受檢,勞檢處才進行約2小時的資料查核,包括查驗勞工出勤紀錄以及工資清冊等資料。

 

勞檢處專門委員張享琦說明初步調查結果,表示加利科技確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的情形,多名員工單月加班高達100小時、整個月都沒有例假休息等情況,甚至有移工加班後月新可高達9萬元。已經違反勞基法,將依法開罰。

 

依勞基法規定,單日超時工作不得多於12小時,單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就算有但書,也不能超過54小時。勞工局後續將依法啟動裁處程序,提供公司陳述機會,若經查證屬實違法,將可依法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指出,防疫期間特殊情況下,口罩工廠雖可鬆綁加班及休假規定限制,但雇主仍需在事後24小時內,向勞工局報備並詳述理由,且應加倍發給特殊加班或停止假期工資,並於事後補給勞工休息。勞檢處後續將在2周內完成轄內所有口罩工廠的專案勞檢。(康軒董座手機放家裡躲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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