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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最高院】資訊透明沒配套 制度缺漏「草率」審案

盧禮賓 2016年12月25日 12:11:00
最高法院過去保密分案,有人認為不公開透明,法官會暗中作手腳,法官的安全和民眾知的權利,都要兼顧,可以說每個制度都有優劣。(攝影:李隆揆)

最高法院過去保密分案,有人認為不公開透明,法官會暗中作手腳,法官的安全和民眾知的權利,都要兼顧,可以說每個制度都有優劣。(攝影:李隆揆)

司法改革受人民高度期待,事實上連司法實務界身為司法裁判最高機關的最高法院法官,也因訴訟制度的缺漏,身陷每天加班趕結案件的環境中,迫切疾呼改革。院長鄭玉山不諱言,上訴最高法院的卷證一宗比一宗大,無限制增加法官工作,唯一解釋就是「草率」。也有法官呼籲「最高法院的法官年紀都大了,要擅用的是智慧和審判經驗,不是勞力。」

 

落實資訊公開透明

 

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重要一環,最高法院順應司改潮流,院長鄭玉山日前宣示將改變保密分案的作法,落實資訊公開透明,明年1月1日開始,案件經由電腦系統分案後,開放查詢系統,案件當事人及其辯護律師,可查詢案件承審法官及案件審理進度。

 

鄭玉山表示,最高法院過去保密分案,狀紙到法官手中之前,沒有人知道會分到誰手上。由於最高法院不開庭,案子由哪位法官辦,很少人知道,保密分案主要考量法官辦案時不希望受到干擾,現在這種思考方向已經改變,有人認為不公開透明,法官會暗中作手腳,法官的安全和民眾知的權利,都要兼顧,可以說每個制度都有優劣。

 

司法院長鄭玉山(中)宣示,從明年1月1日開始,將改變保密分案的作法,落實資訊公開透明。(取自司法周刊電子報)

                                                           

實務上,一、二審法官是誰,當事人開庭時就知道,曾發生當事人跟蹤法官到住處的案例,對法官的人身安全構成威脅。最高法院最近也發生民事庭開庭,須聽取專家證人意見,訴訟代理人得知專家證人是誰之後,告知當事人,當事人突然出現在這位專家學者辦公室,有騷擾之嫌,對專家學者造成壓力,法庭立刻口頭通知當事人,並行文律師,警告當事人不得私下接觸專家學者。

 

從這些案例可見法庭的資訊公開透明,也要有另一層的考量,須有配套措施,例如在妨害法庭時要不要規範限制的機制。最高法院在推動資訊公開透明,主動揭開神祕面紗的同時,也面臨訴訟制度缺漏所造成案件太多,法官工作有增無減的壓力。

 

延伸閱讀:最高法院開庭常態化 配套不足問題多

 

最高法院統計,今年1月至11月,民事案件收案6092件,結案4941件;去年收案6260件,結案5763件。今年1月至11月刑事案件收案5080件,結案4478件;去年收案5825件,結案5577件。平均民庭法官每人每月結案20多件,刑庭法官18件,一個月以22個工作天計算,每位法官平均每天要結1到2件案件。

 

二審死案件仍上訴

 

鄭玉山表示,上訴最高法院的案子卷證資料一宗比一宗大,光看完卷證就要花很多時間,何況法官不僅審理案件,還有繁重的行政工作等,無限制增加法官工作,唯一解釋就是「草率」,根本是法官能力所不及,每天晚上法官挑燈加班是常態。鄭玉山不諱言,很多二審判決已經非常明確的「死案件」,當事人還是要上訴;尤其刑事案件每年6000多件,煙毒案就有2000多件,等於占三分之一,浪費訴訟和社會資源,這些案件有沒有必要上訴到最高法院,有必要檢討訴訟制度,重新設計。

 

法官兼書記官長黃國忠表示,最高法院法官工作量真的很重,做到最高法院的法官,年紀都大了,國家請他們來,就是要借重他們法律上的智慧和審判經驗,不是無限制地增加工作負荷,「是用智慧,不是用勞力」。根本的變革就是要修正民、刑事訴訟法,採「金字塔」訴訟制度,落實嚴格的法律審,這是司法院要努力的工作。

 

法官兼書記官長黃國忠表示,無限制增加法官工作,根本是法官能力所不及,每天晚上挑燈加班是常態。(翻攝YouTube)

 

例如現行財產權訴訟,第二審判決後,訴訟標的只要150萬元以上,就可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相較中國大陸,一線城市要上訴最高人民法院,要1億元人民幣,二線城市要5000千萬人民幣,相去甚遠。非財產權訴訟事件,根本沒有限制,就可以上訴最高法院。

 

至於刑事案件第二審判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即可上訴最高法院。此一限制則見仁見智。因涉及人身自由權,當事人為何不能走完三審程序?因此,如何規範合理的訴訟制度,是立法政策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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