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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的詛咒】儲存成本太低 面額越大的鈔票越該先被砍

面額為一百美元的鈔票。(pixabay)

面額為一百美元的鈔票。(pixabay)

最大面額的紙幣現在問題最大,應該最優先淘汰。

 

以美國來說,最大面額鈔票是指五十美元和百元美鈔,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比照加拿大的方式,它從二○○○年開始就逐步淘汰一千加元的紙幣,或者也可以師法新加坡,它在二一四年開始逐步淘汰一萬星幣的紙鈔。瑞典在二○一三年也開始淘汰一千克朗的紙幣。美國可以逕行停止印發新的百元美鈔和五十美元鈔票,並指示金融機構把收集到的舊鈔送回央行交換和銷毀。這樣進行一段時間之後,大鈔在整個貨幣供給中就會慢慢減少至一小部分。

 

順便一提的是,有些聰明讀者可能會問說,在這個轉換過渡期間大鈔會不會反而漲價,因為大鈔既已供給不足,且央行也不準備再印發新鈔來維持它的市場價格與面額相等,如果是這種情況,像「矮子」古茲曼那樣的毒販和黑道說不定反因持有現金而獲得龐大的資本利得。幸虧這個狀況是不會發生的,因為持有大鈔的人更擔心政府會要求資料申報,例如不管任何人拿進銀行時都必須進行通報,或者更嚴重的是他們擔心那些鈔票被宣布失效。因此事實上那些大鈔不太可能漲價,反正可能需要打折拋售。

 

 

逐漸淘汰大鈔可以花上幾十年的時間,但也有更快的辦法。比方說政府可以指定日期,明定過期作廢。大鈔持有人可以在期限之前拿去民間銀行或政府的地方機關交換其他貨幣。拿去聯邦機構進行交換,也許在某個額度下可以獲得免費服務,額度以上則需要一些處理費用;而民間銀行也可以酌收手續費來支付文件作業、篩檢假鈔和其他安全事務的費用,手續費上限則可由法規設定。政府也需要跟外國央行合作,讓持有人在國外也能進行換幣;外國人也可以帶著現金來美國交換,但要配合一萬美元以上必須主動申報的入關規定。

 

換錢的期限要先決定好,為了討論不流於空泛,我們就說限定兩年內可以在民間銀行兌換,但更長期限(比方說七年內)可以去各區的央行分行兌換。這種辦法其實也就是標準的貨幣改制計畫,一開始讓大家都很方便,但時間拖得越久就會越麻煩,要去更遠的地方換錢,要填更多表格,揭示更多資訊,尤其是要換很多錢的話。

 

過去歐元區國家轉換傳統貨幣(即德國馬克、法國法郎、義大利里拉等)為新歐元的過程,也可以對淘汰計畫提供有用參考。但就像我們在第六章所言,政府在淘汰紙幣時,對攜帶大量大額鈔票的民眾,不管他們是要換成小鈔或電子貨幣,都可以更積極地要求他們提供更詳細的資訊,因為政府到時要做的是廢止紙幣發行,而不是要轉換為新貨幣,因此不必擔心會貶損未來新貨幣的需求,可以更為強力地執行法律。

 

面額較小的鈔票可以無限期流通,例如在進行轉換的前二十年。到最後一個階段,可選擇要不要做,但我是如此推薦:讓小額鈔票也一併轉換為電子貨幣或新鑄造的五美元及十美元硬幣。這麼一來,要攜帶或隱藏比方說一萬美元甚至更多的話,也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小鈔全部換成硬幣,就是要讓替代更困難,本來只要能淘汰大鈔就很有用了。一百萬美元的百元美鈔重約十公斤,疊起來的話大概一百零九公分高,放進一個大型購物袋剛剛好;但若是二十元鈔的一百萬美元,顯然重量和體積都會變成五倍;如果是十元鈔,一百萬美元會是一百公斤重,全部疊起來將近十一公尺,而且不管是點數、驗證、處理和儲存都要消耗更高的成本。當然用小鈔來做代替也不是不行,但是重量、體積都會變大,儲藏空間也會比較昂貴,況且到最後如果全部換成硬幣的話,它的重量和體積可就不是紙幣可以相提並論的囉。只要經過謹慎地規畫,硬幣重量在平時日常交易不會顯得不便,但要是拿來進行大量運輸或匿名交易可就很困難了。

 

硬幣的儲存與運送成本遠勝於鈔票。(pixabay)

 

未來必須仰賴硬幣的靈感是來自古老中國,由於以前的硬幣是由鐵和其他更重的賤金屬鑄造,而非真金白銀,所以大家會很快地接受紙幣。未來如果出現經濟大衰退時,央行也許被迫得在短期間內採行比較嚴厲的負利率政策,到時硬幣在大量點數和儲存時的成本必然比現在還高得多,那麼即使央行採行必要程度的負利率,也不怕大家轉換為現金。我的猜想是,只要把最大額的鈔票限定為十美元,就足以讓央行在一般時間採行相當幅度的負利率(比方說負的三%),而不會引發資金從國庫券逃到現金的現象,甚至有可能負利率的幅度還能更大,只是時間上會短一些。如果有必要的話,也可以採取其他措施來提高大規模囤積貨幣的成本,例如規定再存入金融機構時要收手續費,或者(在極端情況下)還有些更複雜的辦法我們會在第十章討論。紙幣的數量一旦減少之後,即使讓它變得更少、更不方便使用,民眾也能很快接受。

 

應該要注意的是,現在主流的私人支付媒介已經提供小額交易的準匿名機制,比方說採用預付卡。而隨著現金逐漸被淘汰時,重要的是加倍努力阻止這些支付方式成為匿名轉移大額資金的替代辦法;事實上一些主要國家的政府已經在注意這件事。

 

最後,有人可能會問:一旦紙幣不再被正式經濟(即合法經濟)接受之後,有什麼可以阻止罪犯彼此之間使用百元美鈔做交易嗎?當然這樣的習慣可能還會出現,但正如本書幾處所指出的,要是那些替代媒介不能拿來購買一般商品和服務,其流動性和價值都會急劇降低,因此擔心黑道繼續使用百元鈔的問題應該也不大。明白地說,到時百元美鈔如果沒有很大的折扣可能也不會拿來做交易,那麼對於罪犯來說它可就不像過去那麼方便使用了。事實上,那些廢棄的百元美鈔會一直變得很不方便,而且也很難處理。就算真的出現一個百元美鈔的市場,應該也會很快地被邊緣化。

 

 

 

作者簡介

肯尼斯.羅格夫 KENNETH S. ROGOFF


  哈佛大學公共政策卡伯講座教授,國際貨幣基金前首席經濟學家,《紐約時報》暢銷書《這次不一樣:800年金融危機史》的共同作者。他時常在美國各大媒體接受訪問,也負責撰寫平面媒體的每月專欄,在十幾個國家發表論述。他目前住在美國麻州劍橋。

譯者簡介

陳重亨


  淡江大學國貿系畢業,曾任《財訊快報》、《經濟日報》編譯,譯作散見於財信、皇冠、時報、遠流、臉譜、麥田、新星球、聯經、今周刊等出版公司。譯有《行動的勇氣》、《鍵盤參與時代來了!》、《忍耐力》、《獲利的法則》、《自食惡果》、《大緊縮》、《失控的撙節》、《正如身體駕御意識》。
 

 

※本文摘錄自《現金的詛咒》

 

關鍵字: 美元 現金 貨幣 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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