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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去馬來西亞】契約華工冤鬼慘泣! 清末「豬仔」血淚騙局

黃偉雯 2020年09月26日 09:00:00
華工出洋在鴉片戰爭後的一百年始達到高潮。(取自Pixabay)

華工出洋在鴉片戰爭後的一百年始達到高潮。(取自Pixabay)

早期從中國前往海外的「契約華工」,常被稱為「豬仔」。台灣人對「豬仔」這個名詞代表的背後歷史意涵並不熟悉,稍有概念後會發現我們似乎不會將早年渡海來台墾荒的祖先稱呼為「豬仔」。這大概是因為早年來台的人不管原鄉家庭的生活條件如何,但前往台灣尋找新生活的動機是出於自願的,與部分受到契約約束或是被以不當手段帶往海外的華人移工有所不同。

 

豬仔出現的背景

 

清初的海禁政策是為了防範反清復明等抗清活動而訂定。故順治、康熙年間屢申海禁,尤以「遷界令」的影響最為廣大,嚴令魯、蘇、浙、閩、粵各省之沿海人民向內地遷徙15至25公里,違令越界者斬。但是國際局勢並非一成不變;乾隆朝後,國勢由盛入衰,鴉片戰爭(1842年)結束後終於曝露出中國的積弱。南京條約的簽訂開放了五口通商,但這並不代表人民可以自由地出洋。人民的生活依然困苦,使得多數人想冒一線生機的險,到南洋謀生。

 

加上1865年,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之後廢除了奴隸制度,可是美國及其它地區仍需要大量的勞工以取代黑奴,因此中國沿海的人民就成了最佳的勞力來源。也因為他們多數來自底層的弱勢百姓,加上出海工作的基本條件及待遇都非常差,當時的人也稱這樣的勞工為「豬仔」。

 

 

華工出洋在鴉片戰爭後的一百年始達到高潮。以現今新馬一帶為例,在1800年至1940年間,從海峽殖民地和馬來聯邦(Federated Malay States)入境的華工累計有上百萬人,而這些移民大多數均來自中國東南沿海的省份。這一波出洋熱潮不僅與清朝立國以來的海禁政策背道而馳,也與中國人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相悖。「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不再禁錮著廣大的漢民族,所謂「漢人怕水」的概念早已被一批批出洋尋找新天地的人給打破。華僑在這一時期移居的地方遍及世界各地。

 

他們之中有一部分人是以自由人的身分出洋,有一部份人則是透過大型移墾的方式,但仍有許多人是透過成為契約華工而出國。不論是何種方式,會選擇到異地討生活的,絕大部份都是生活困頓的人。

 

什麼是「契約華工」?什麼是「豬仔」?

 

事實上,「契約」不過是一場騙局。不僅華工經常是在暴力的誘逼下簽下契約,其出洋後的待遇與契約上所約定的也常常完全是兩回事。對華工來說,這樣的契約等同於賣身契,使簽約後的華工完全喪失人身自由。

 

「豬仔」是當時對契約華工更通俗普遍的稱呼。豬仔的買賣大致上是透過南洋各地的種植園主與礦主,將所需的華工人數與條件列出,交至設在中國東南沿海的洋行,由他們代招,而洋行再接著轉交給專門從事人口販賣的「豬仔館」去辦,由他們各處去招人。所謂的「招」即是一種拐騙的手段,有的用花言巧語,有的則採取綁架的方法,一旦進入豬仔館便失去自由。東南沿海各口岸均設有這種「豬仔館」,其中以澳門最多。如今的澳門仍有許多都市傳說,其中一則便是著名的「長樓斜巷」的冤鬼慘泣的故事。

 

暗夜哭聲在長樓斜巷盤旋不去

 

長樓斜巷位在大關斜巷附近。在日本侵華時期,大量難民湧入並未受到戰火波及的澳門,但是卻造成糧食短缺的問題,使得食人肉在這段期間並不是不可能出現的事情,而大關斜巷便因為有婦人在此離奇失蹤,從而傳出「人肉叉燒包」的謠言。在距離大關斜巷不遠的長樓斜巷,清末時期就是數間「豬仔館」的聚集地。某一晚,長樓斜巷發生火災,連燒數間豬仔館。大量被圈押在館內而逃生無門的豬仔就這樣活活燒死在豬仔館裡面,此後的暗夜哭聲在長樓斜巷盤旋不去,成為澳門早期眾人知曉的傳說。

 

 

被囚禁在「豬仔館」的華工在登船出洋前,還需受雇工單位及當地官吏的盤查,供詞必需要說明出外工作是出於自願,否則會被押回去毒打,直至說出「自願出洋」並被登記在案為止。契約是以洋文撰寫而成,主要規定做工年限、工資、地點等資訊。但豬仔多為文盲,更不懂洋文,通常會被要求印上指模,甚至身上會被烙下代號,代表他們即將要前往工作的地點。豬仔在領得一些安家費後,就只能任人擺佈。

 

在到達目的地沒日沒夜工作前,還有一大段苦難重重的海上航程。運送豬仔的船隻多為帆船,設備簡陋,基本衛生條件不足。行駛極慢的帆船,狹小的船艙,在熱帶海洋上飄盪數月。加上販賣豬仔是十分有利可圖的交易,船主為獲取暴利往往超載,豬仔登船後即被監禁於緊閉的船艙裡,白天只能肩挨著肩、屈膝而坐,晚上人靠著人躺下。船艙內空氣十分汙濁,吃的是腐壞殘食,加上水手的虐待、折磨,造成極大身心痛苦,故死亡率驚人。

 

結束「豬仔」販賣

 

清廷早先並不重視苦力的悲慘遭遇。地方官對於此惡況也很少干涉,更別說上奏朝廷。這些都間接促使豬仔販賣的猖獗;從1850年代到1870年代,幾乎所有東南沿海主要的港口皆有招工館的設立。一直到1865年,英法公使曾與中國總理衙門會商中國契約工人出洋辦法,最後由恭親王提出3條:

中國政府承認華工自由出洋,惟其契約以3年為限,其工作之時間,疾病之撫恤軍有規定。

凡以強迫招誘手段,招華工出洋者,根據國法處以死刑。

出洋之處以通商口岸為限,以便外國領事幫同辦理。

 

雖然英屬馬來聯邦在1916年廢除豬仔制度,但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去南洋謀生的華工又成倍增長,成為變相的豬仔。這個情況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才結束。縱觀整個豬仔的發展史,大約從19世紀中期盛行至20世紀初期才結束,這段歷史可說是華僑血淚史上的一頁,但同樣也是易被世人忽略的一頁。

 

 

作者簡介

黃偉雯

曾任高中歷史老師十餘年,2015年放棄教職後展開斜槓人生,目前的身分包含有作家、歷史文化講師、印度彩繪師、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東協經營管理實驗場域顧問,活躍於「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網站,擁有英語領隊執照,同時於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攻讀博士。自上個世紀末起,開始了馬來西亞田野調查的學術研究,參訪馬來西亞無數次。在當地出版了一本研究論文、寫過《詩華日報》的美食專欄、辦過簽書會,並帶過華文交流參訪團。偉雯最特別的是曾在馬來西亞砂拉越州西連民衆中學,擔任當地第一位台灣籍華文獨立中學校長。

 

※本文出自《來去馬來西亞:從鄭和、孫中山到《辣死你媽》,原來馬來西亞與台灣這麼近》

 

關鍵字: 豬仔 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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