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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生控剽竊一學期研究成果 成大教授蒙志成抄襲罪名不成立

楊毅 2020年09月30日 12:00:00
成大政治系畢業生告副教授蒙志成涉抄襲、剽竊學生期末課堂報告研究成果,成員之一A同學怒控「用鍵盤簡單打幾個字轉傳訊息,就想剽竊我們花了一整個學期做的研究成果?」(畫面合成/取自成大臉書、讀者提供)

成大政治系畢業生告副教授蒙志成涉抄襲、剽竊學生期末課堂報告研究成果,成員之一A同學怒控「用鍵盤簡單打幾個字轉傳訊息,就想剽竊我們花了一整個學期做的研究成果?」(畫面合成/取自成大臉書、讀者提供)

身兼中選會委員的成大政治系副教授蒙志成,遭畢業學生控告涉嫌抄襲、剽竊期末課堂報告研究成果,儘管校方認定蒙僅有疏失,未有違反學術倫理的重大行為,但揭發該案的幾位成大畢業生們仍相當不滿,無法接受成大調查結論,質疑校方息事寧人、縱放蒙師。對此,其中一位撰寫該報告的小組成員A同學接受《上報》訪問時怒控蒙師,「用鍵盤簡單打幾個字轉傳訊息,就想剽竊我們花了一整個學期做的研究成果?」企盼校方及法院務必查明真相,還給他們一個公平與正義。

 

不過,此案於2021年7月由智財法院一審駁回告訴,2022年3月全案以和解定讞。無論是是校內調查或司法訴訟,蒙志成被指控的抄襲行為,全部不成立,也未被處以任何行政或司法懲罰。

 

根據《上報》取得蒙志成於去年11月8日在陸委會舉辦的「2019年兩岸經貿產學議題南區座談」所發表簡報〈當前台灣青年學生的兩岸關係觀與兩岸社會融合態度〉,封面僅列蒙志成為單一作者,並未提及引用自學生們的期末課堂報告內容及資料來源。其中包括研究母體為成大學生、採分層抽樣方式、問卷樣本數共1118份、執行時間為去年5月,以及問卷題目諸如「當政治人物的意見與我們不一樣時,我們應該公開表達自己的意見」「政治的事情交給政治人物處理就好」等20多道題的表述方式,皆與學生期末報告如出一轍。

 

蒙志成於去年11月8日陸委會舉辦的「2019年兩岸經貿產學議題南區座談」所發表的簡報,封面僅列蒙為單一作者,未提及引自學生們的期末課堂報告內容及資料來源。(讀者提供)

 

「2019年兩岸經貿產學議題南區座談」發表簡報,研究母體為成大學生、採分層抽樣方式、問卷樣本數共1118份、執行時間為去年5月。(讀者提供)

 

除此之外,之後蒙志成於同年12月7日在中正大學舉辦的台灣政治學年會發表的〈短暫新聞訊息是否影響大學生對兩岸政策與社會融合態度?一項調查實驗設計的發現〉文章,該論文封面上雖將小組成員中的李姓及陳姓2位學生列為共同發表人,其餘參與期末課堂報告的7位學生姓名則列在註腳,「在此表示感謝付出與資料使用」。

 

蒙志成同年12月7日在中正大學舉辦台灣政治學年會發表文章,封面上將小組成員2學生列為共同發表人,其餘參與期末課堂報告7位學生姓名則列在註腳「感謝付出和資料使用」。(讀者提供)

 

幾位學生比對後發現,該篇論文的摘要、前言、文獻回顧、研究方法及分析變數等,均與他們的期末報告內容有高度相似性,其中針對成大各學院學生的分層抽樣預期樣本數、實際樣本數,及閱讀正負面新聞訊息人數的附表內容也完全一模一樣,僅將「娛樂類」改為「無相關新聞」。而該論文附錄的三張圖片,不但完全出自於當初期末報告他們所發給受訪者的同樣三篇文章,甚至連「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 政治學方法論(二) 指導教授:蒙志成 第X組研究組員:(9位學生姓名)」等引言文字敘述都未拿掉,更足以證明蒙志成發表的論文內容,確實是來自於學生課堂報告的研究成果。

 

蒙志成於同年12月7日在中正大學舉辦的台灣政治學年會發表文章,針對成大各學院學生的分層抽樣預期樣本數、實際樣本數,附表內容也完全一模一樣。(讀者提供)

 

蒙志成論文附錄3張圖片,不但完全出自當初學生課堂期末報告所發給受訪者同樣3篇文章,甚至連「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 政治學方法論(二) 指導教授:蒙志成 第X組研究組員:(9位學生姓名)」等引言文字敘述都未拿掉。(讀者提供)

 

不過,法院卻認為,兩著作縱有部分參考文獻完全相同,僅能證明兩著作都有參考相同的文獻,實不能作為相互抄襲之證據。因此,兩者在整體論文內容的質與量上,文字敘述比例不高,應未達到實質相似的程度。

 

校方認「情節輕微」結案 師生對簿公堂愈演愈烈

 

據舉發此案並向法院提告的4位成大畢業生控訴,他們曾提供聯合聲明及報告貢獻度等書面文件給成大校方,但包括負責調查此案的學術誠信推動辦公室,及最終審議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卻皆未詢問過他們的意見,或釐清此份報告的主要貢獻者,最後在受害同學因為缺乏申訴經驗與無法替自己發聲的情況下,認定蒙志成僅有註明出處不明確的疏失、情節「尚屬輕微」,令他們相當無法接受,且蒙亦未在事後向他們任何一人表達歉意或解釋,因此才不得不走上師生對簿公堂,訴請法院還予公道此一求助途徑。

 

舉發此案4位成大畢業生控訴,他們曾提供聯合聲明及報告貢獻度等書面文件給校方,調查過程中不但沒詢問過他們意見,或釐清報告主要貢獻者。圖為示意圖。(取自成功大學臉書)

 

另一位在小組報告中擔任重要貢獻的B同學表示,在學期課堂中,蒙志成曾不斷向他們說非常喜歡他們的報告,題目也十分新穎,所以大家只是單純認為他們在課堂上的努力,被老師看見。因此,當蒙志成表示要以該次課堂期末報告為主軸,邀請組員們如果將來有需要念研究所的可以加入他,將研究做的更完整時,他們並未同意要「加入」,不解蒙師所謂「細緻處理」到底是什麼意思、要如何處理?畢竟同學們不是學術研究人員。

 

 

僅由助教臉書代轉達 B同學:心血未同意蒙師私用

 

該名同學指出,當初蒙志成詢問時,並不是親自寄送郵件詢問,也沒有親自問過他們每一個人,僅藉由當時負責該組的助教,以臉書訊息請她代為轉達,「不合作就代表這篇報告送給他了嗎?如果沒有要申請研究所的同學,不加入他的團隊,就等於自動放棄報告的所有權了嗎?」

 

B同學強調,他們根本沒有同意蒙志成可以私自運用大家辛苦得來的問卷數據。既然問卷數據是整組一起蒐集的,就是整組共同的財產,即便有組內的陳、李2位同學同意,蒙志成也不能擅自利用,「就算這是他們三個人共同的合作,但哪有合作的東西主要是來自於其他人努力的成果?」抨擊蒙師充其量只經過全組9分之2的同意,他有無試圖去了解,這份報告到底哪些同學比較辛苦?有沒有想要來問他們比較認真的同學是否同意把報告成果給他?

 

針對蒙志成將整組同學姓名列在註腳感謝,B同學說,蒙並未親自告知他們有做此舉動,也未獲得大家的對此作法的諒解,對於使用問卷資料這部分也從未向他們幾位提及或徵得同意,明顯有「避重就輕」之嫌。況且,其以註腳上的文字,就宣稱有達到感謝的意義,他們沒有得到任何證明與報酬,就被人任意取用一個學期的心血,實在無法接受,「難道不知道未獲同意奪取他人財物是為非法,為何教育者自己反而沒有自覺?」而不管是日後求職、升學,亦無法向申請方提出任何參與此份研究的證明,幫助效力十分有限。

 

B同學強調,蒙志成身為課程指導教授,給予學生意見及指導,本就是其份內之事。否則,若僅憑指導與幫助就可以奪取同學蒐集的數據,那同樣角色的課堂助教是否也擁有報告的所有權?除此之外,包括題目定案、問卷蒐集等工作,皆是他們在校園中熬夜討論、奔波、一步一腳印蒐集的資料,付出一整個學期的時間與心血,發問卷時被外系老師責難、組內討論大家爭執不斷,解決後繼續前進,「這些蒙老師一起參與了嗎?」

 

更何況,當初大家只是為了要獲取學分與成績,怎知老師可以藉由同學修課拿學分的機會,將學生辛苦成果據為己有,那麼是不是未來老師就不需要額外付費聘請助理及訪員蒐集資料,只要利用學生上課報告成果即可?另有同學氣憤地說,「如果因修了蒙老師的這堂課,我們就『必須』給他報告的所有權,這是不是『濫用職權』?我們有權利選擇不要蒙老師指導嗎?我們可以在沒有他的情況下獲取成績和學分嗎?」蒙豈能如此理直氣壯、搶走大家的心血?

 

他只問我們『要不要加入』,難道不加入就代表允許他把我們整組報告拿去嗎?這是什麼邏輯?我不想加入,跟要不要把資料與報告所有權給他是兩回事!誰知道蒙老師自己斷定我們不加入,就是願意送他數據跟報告。」負責問卷調查數據分析的A同學則表示,當初知道蒙志成在台灣政治學會年會上,發表了以他們蒐集的問卷資料類似分析角度為主幹的文章,感到十分錯愕。

 

原因是蒙師並未事前先告訴他們,只透過助教傳訊息,問他們要不要幫他做研究而已,根本沒告知細節,如果蒙師心裡有尊重學生的想法,想要完全獲得問卷數據,應該要跟每一位組員確認讓蒙師使用的意願,如此學生才能知道到底老師號稱的學術文章要怎麼做延伸?「他沒有讓我們有反對的機會!如果他覺得指導老師就可以很合理地獲得數據文章的所有權,乾脆連謝詞都不用寫到我們了!」

 

對於成大學倫會決議內容中提到「將未被列名為共同作者之其他學生於論文註腳中致謝。故縱有著名出處不明確之部分,為情節尚屬輕微」,A同學相當不滿地說,即便蒙志成有徵詢參與意願及在論文註腳致謝,但這些不是蒙師本人親力親為,「他跟我們去發問卷嗎?他跟我們一起熬夜編碼嗎?他不是跟我們合作研究,他只用鍵盤簡單打幾個字叫別人轉傳訊息,就想剽竊我們花了一整個學期做的研究成果,這樣的行為還能被學術倫理委員會稱作『尚屬輕微』,實在是相當可笑!」如果蒙師認為自己的學術生涯很有價值,學術聲望是他的生命,那在使用同學的數據與文章之前,為何不再三謹慎地來親自詢問不願意加入研究團隊的同學,是否也可以將研究成果交給他?

 

A同學不滿說,即使蒙志成有徵詢參與意願及在論文註腳致謝,但不是蒙師本人親力親為,「用鍵盤簡單打幾個字轉傳訊息,就想剽竊我們花了一整個學期做的研究成果,實在可笑!」(取自PAKUTASO)

 

學生盼校方遏止惡習 怎料竟想「息事寧人」

 

「原本以為透過學校管道可以稍微遏止這種惡習,沒想到還是選擇了息事寧人,根本沒辦法解決問題,學校完全沒有想要聽我們整組同學的聲音,為何只要隨便掛兩名組員上去作者欄位就可以卸責?學校有想要調查到底哪些同學貢獻較多嗎?怎麼可以評斷放兩個同學的名字就拿走我們整組心血?」A同學更指證,當初他們完成期末報告課程後,蒙志成曾主動要求學生們交出所有研究的問卷調查、統計數據等原始資料檔,現在看來根本是蒙本就計畫以學生辛苦蒐集而來的1118份問卷資料,透過重新加權計算再發表論文。


最後,A同學批評,大家的學期報告淪為蒙志成「免費研究助理」,利用他們修課對學分的需求,順便幫他做研究,凡是他上課指導的學生報告所有權都屬於他,以此掩飾剽竊自他人的研究成果。如果蒙老師以「指導」為名,目的在獲取他們用血汗,還有組內多次激烈爭執討論後的研究成品,那麼這樣的行為應該叫做「利益交換」,而非身為老師的「授課」與「指導」。

 

【成大副教授涉抄襲】
●【獨家】學生控抄襲剽竊課堂報告研究成果 中選會委員兼成大副教授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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