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仍需努力】婚平2草案過初審 續與專法、伴侶法角力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27日 11:20:00
26日立院司委會通過婚姻平權兩草案,但未來與專法、同志伴侶法仍有一波修法角力。(攝影:陳品佑)

26日立院司委會通過婚姻平權兩草案,但未來與專法、同志伴侶法仍有一波修法角力。(攝影:陳品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民法》兩版修正草案,一以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所提版本為主的「民法整合版」草案,另一則是同黨立委蔡易餘所提的「民法同性婚姻專章」草案;但法務部長邱太三也重申,法務部將在2017年2月提出《同性伴侶法》,屆時可望一併在朝野協商討論,意味著一切可能都還有變數。

 

延伸閱讀:【影片】婚姻平權《民法》2草案初審通過 最快4月三讀

 

眾所矚目的婚姻平權法案26日有所進展,在朝野協商下,立院司委會將先前立委尤美女、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與時代力量黨團所提的三版《民法》修正草案整合成一案;立委蔡易餘則提案另設「同性婚姻」專章,在《民法》新增第8章「同性婚姻」條文,規定「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最後通過上述兩版送出委員會。

 

過去遭反同團體大力反對的尤美女版「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經協調後,決議不動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中的「男女」兩字,改在第972條增列一項「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賦予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

 

初審條文也增訂,「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本法規或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異性或同性配偶,平等適用本法及其他法規所規定關於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但民法1063條婚生推定規定以異性配偶為限。」

 

在備受爭議的收養子女規定上,則納入同性收養的「反歧視條款」,通過立委許毓仁的版本,在第1079-1條增訂,「法院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

 

通過初審後,司委會召委尤美女表示感謝朝野立委的努力,但她也說,距離法案三讀至少還要半年,支持者應持續進行社會溝通;立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則說,盼這段期間多了解不同意見,也能多溝通。

 

另外,會上也通過立委蔡易餘所提的「民法同性婚姻專章」草案,保留在民法內另立專章的可能性;法務部也將送「同性伴侶法」併案審理,最後究竟會修《民法》或另有新法,預計還會有一波修法角力。

 

延伸閱讀:【幕後】小段槓老柯、許毓仁轟自家人 藍綠斷開黨鞭闖過婚平案

 

《自由時報》報導,雖然多名藍委反對修民法,但26日會上未強力阻擋。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就強調,「沒有下會期就三讀這回事」,若協商仍依原案推動,他不會簽署,也不排除讓公投有實現可能;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則說,朝野協商應多討論,盼不再看到撕裂與對立。時力黨團總召徐永明也表示,擬將本案列入臨時會討論事項,但仍取決執政黨態度。

 

婚姻平權修法與否已成為社會重大議題,無論挺同、反同團體也都動員群眾對修法表達聲援及抗議,在法案通過初審後,反同團體已赴總統府陳情,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預計安排對修法有不同意見的團體代表與蔡總統見面,由於總統1月有出訪行程,會面較可能會在1月下旬舉辦。(徐乙喬/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