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懲會判撤職停止任用2年 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提再審遭駁回

上報快訊 2020年10月04日 15:00:00
政院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判撤職及停止任用2年,因不服提再審,懲戒法院判決駁回張天欽此案。(資料照片/蘇郁晴攝)

政院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判撤職及停止任用2年,因不服提再審,懲戒法院判決駁回張天欽此案。(資料照片/蘇郁晴攝)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018年8月底爆發「東廠事件」,監察院2019年10月通過彈劾行政院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移送公懲會。公懲會宣判,張天欽撤職及停止任用2年。不過,後張天欽因不服提再審,懲戒法院判決駁回此案。

 

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在2018年8月24日召開內部會議,點名新北市市長侯友宜為「轉型正義惡劣例子」,並說「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等語,遭前促轉會副研究員吳佩蓉錄音爆料,讓促轉會遭外界質疑非中立機關。隨後張天欽請辭、前主委黃煌雄也在不久後離去。

 

全案經監委高鳳仙、楊美鈴調查後,監察院2019年10月1日通過彈劾。監察院表示,張天欽因違反行政中立,重創促轉會聲譽,召開彈劾案審查會,以12比0的票數,全數同意通過彈劾,將張天欽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委認為,張天欽擔任促轉會副主委時,本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恪遵法令規定,嚴守行政中立,但竟對媒體釋放促轉會將制定除垢法的不實訊息,且謔稱促轉會「升格變東廠」等言語疏失,因此依法提案彈劾。

 

公懲會認為,張天欽當時為促轉會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未能以身作則,嚴守行政中立,反而以此違失行為,重創促轉會聲譽,讓促轉會能否推動轉型正義遭受嚴重質疑,已損官箴與人民對政府的信賴,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但張天欽對於原判決基於不完整的片面證據,再推測他的言論動機立論,導致事實認定產生重大違誤,並與諸多證據所示內容相反,明顯違反證據、論理法則,而有顯然的法令適用錯誤,提起再審之訴。

 

此案經由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裁定,認為原判決並無張天欽所指違背證據、論理法則或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的情形,再審無理由,將判決張天欽再審之訴予以駁回。(團員爬抹茶山走不動狂call救護車

 

【熱門點閱】

●網驚呼民眾逛基隆廟口夜市不戴口罩 另一派網友:台灣沒疫情怕什麼?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