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文要求修改食安條例 盧秀燕嚴正聲明:不認同、不同意

楊文琳 2020年10月28日 13:30:00
盧秀燕嚴正聲明不認同也不同意修改食安條例。(市府提供)

盧秀燕嚴正聲明不認同也不同意修改食安條例。(市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收到行政院來函指出,「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有牴觸中央法規疑慮,要求檢討修改。市長盧秀燕28日強調,台中市食安自治條例經議會三讀通過,已執行3年,目的即是為了保障食安,中央透過一紙公文即要求地方修改自治條例,讓市民面臨瘦肉精風險,她極不認同、也不同意,將依法行政捍衛市民健康。


盧市長表示,市府的確收到中央來文,要求地方廢除法律讓瘦肉精進來,讓市民面臨吃到瘦肉精的風險,市府非常不認同、也不會同意,不會主動提送台中市議會修改自治條例,相信議員們也不會主動提案,對於中央來文,相信不僅市府、市議會及市民都不會認同。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指出,台中市早在106年即修訂「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明訂「台中市豬肉及相關產製品的瘦肉精一律『零檢出』」,經行政院核定在案,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38號解釋,地方政府依地方自治精神可訂出比中央法規更嚴格標準,將捍衛食安、市民健康的措施作為第一優先,市府為保障市民健康,將依法行政,繼續執行相關規定。


針對中央明年開放美豬美牛進口,台中市府已提出「110年強化瘦肉精食安監控」具體執行計畫,推動「畜產溯源要管控」、「肉品產地要標示」、「市民健康要守護」、「違規查辦要落實」、「資訊公開要透明」5大強化作為,落實食安把關,日前更召開跨局處會議,預計11月底前完成全市「牛哥豬弟」肉品產地標示輔導,加強法規宣導及各項販賣場域整備工作。另外,針對嬰幼兒、孕產婦、長者等族群的相關機構膳食,市府也加強規範使用國產豬肉,強化肉品抽驗稽查、鼓勵民眾舉發不法業者,稽查抽驗結果資訊一律上網公開透明,讓台中市民參與監督食安,捍衛自身健康。
 

關鍵字: 食安 瘦肉精 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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