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人不罰事】重懲林淑芬等3人有失比例 黨中央找大咖樁腳勸住高嘉瑜

蔡慧貞 2021年01月03日 17:47:00
立法院針對開放美豬美牛進口議題表決,民進黨團對林淑芬、劉建國和江永昌等3位「跑票」成員從重處分,部分黨政要角持不同看法。(畫面合成/張哲偉、王侑聖攝、江永昌臉書)

立法院針對開放美豬美牛進口議題表決,民進黨團對林淑芬、劉建國和江永昌等3位「跑票」成員從重處分,部分黨政要角持不同看法。(畫面合成/張哲偉、王侑聖攝、江永昌臉書)

立法院就開放美豬美牛進口議題表決,民進黨團對林淑芬、劉建國和江永昌等3位投下上百次棄權票的「跑票」成員從重處分,不過,部分黨政要角有不同看法。黨團總召柯建銘以綠委楊曜投錯票就做出黨團停權一年處分為例,指此次情節更嚴重應再加重處分,決意黨團處分後送黨中央,但黨政要角指出,其實無論是當年民進黨立委邱彰跑票被中評會開除黨籍,或是楊曜自請停權一年處分等,黨團均是針對「人事案」跑票的重懲,過往黨團多考量立委有各自選區和立場壓力,從未針對「議案」表決做出送黨中央從重處分決定,而是在黨團「罰錢」處理。

 

針對美豬美牛開放進中議題,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3人於立法院會進行行政命令等多項投票表決時棄權,30日上午黨團會議中決議,3人除各罰款3萬元外,於黨團內停權3年,並送黨中央列為提名參考,可說是立院民進黨團有史以來對黨籍立委在「議案」表決跑票所做最重處分。

 

儘管黨政高層透露,黨中央無意讓事情「往上延燒」,而黨內成員亦評估,既然黨團在黨中央前已先做罰款、3年停權和「送黨中央」列為提名參考等處分,基於「一事不二罰」,和黨中央一向尊重「黨團自主」,最後中評會應會「尊重黨團決議」,不會再加重處分,不過不少黨政成員仍對此次黨團不同過往的從重處分作法議論紛紛。

 

 

黨中央策動廖全平幫勸 高嘉瑜:配合黨意無關旁人

 

另在此次高嘉瑜在美豬美牛開放進口的表決案中完全配合黨團決議投票的作法,可說是跌破黨團眾人眼鏡。黨政知情人士透露,因事前總統蔡英文高度關切立法院黨團成員配合表決狀況,責成黨秘書長林錫耀督導。當時民進黨高層曾與黨團幹部評估討論「可能跑票」的立委成員,鎖定林淑芬、劉建國和高嘉瑜3人是「可能跑票」成員,至於英系的江永昌則根本未在黨內高層「列管」名單中。黨中央和黨團除了委由正國會幹部和總召柯建銘親自出面向劉建國道德勸說外,黨內高層還動用關係找上高嘉瑜的「重量級支持者」、電器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廖全平遊說她。

 

在美豬美牛開放進口的表決案,黨中央找上國策顧問、電器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廖全平(如圖)出面遊說高嘉瑜。(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電器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廖全平在蔡英文上任總統後受聘為國策顧問,挺英不遺餘力,總統蔡英文曾於去年11月間接見電器公會全國聯合會成員時,力陳她和廖全平的好交情,她說,和廖全平是「老朋友」,常常見面;而廖全平不僅大力挺英,身為台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廖全平更是高嘉瑜在內湖南港選區的重要支持者,在地方為高出錢出力,因此黨中央策動廖全平幫忙勸說,成為拉住高嘉瑜在美豬美牛開放進口議題上配合黨團決議投票的關鍵。

 

不過,高嘉瑜強調,「我多次表示,這是民進黨共同的決定,就應該要共同承擔」,她配合黨意,依黨團決議投票,完全無關他人的勸說,這完全是個人決定,她非常感謝廖理事長的支持和關心,但真得跟副總統賴清德或廖全平都沒有關係,「沒有人可以給我壓力!」

 

 

邱彰在立院龍頭選舉跑票 送中評會「開除黨籍」失不分區立委

 

審視過去黨團對立委們「跑票」的處分紀錄,以2002年邱彰在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中跑票,和2016年的楊曜召委選舉中誤投自己2事,處分最重。2002年不分區立委邱彰在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中拒絕依黨團指示亮票,被黨團視為跑票,移送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不分區立委邱彰因此喪失立委資格,這是民進黨團唯一直接移送中評會處分的案件;至於2016年,則是楊曜在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選舉中誤投自己,導致民進黨衛環委員會少了一席召委,事後,楊曜深表歉意,自請處分停權一年。

 

但黨政要角指出,即使是楊曜「投錯票」事件亦是在他自請停權一年處分後止於黨團決議,至於邱彰的「跑票」案會移送黨中央中評會,主要是因為依「黨團組織規程」第31條相關規定,黨團僅對區域立委有違反黨團決議情節重大者,得以進行相關處分,所以具有「不分區立委」身分的邱彰違反黨團決議情節重大,只能移送黨中央中評會處理。

 

2016年,楊曜在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選舉中誤投自己,導致民進黨衛環委員會少一席召委,還自請處分停權一年。(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楊曜、邱彰因「人事案」表決重懲 黨團對「議案」跑票罰款處理

 

該名黨團要角進一步指出,但無論是楊曜,還是邱彰的處分案,黨團做出如此嚴重處分,都是因為「人事案」表決,「過去黨團從未針對『議案』表決做出停權3年、送黨中央做為提名參考等這麼重的處分!」

 

該名人士強調,過去黨團針對「議案」表決,因立委在部分議題會有選區和立場的壓力,最後黨團都是「罰款」來處理。以楊曜為例,他在2016年因為召委選舉投錯票,自請停權一年處分,但隔年2017年的年金改革相關法案表決,楊曜所屬選區澎湖縣軍公教族群比例高,楊曜不僅公開表態批評蔡政府年改政策,並在年改相關法案表決是請假缺席,當時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能夠理解他的立場,但黨團還是有黨團的規定,該處分還是會處分」,最後黨團對楊曜的處分,是罰款了事。

 

又2019年立院「同婚專法」表決,儘管民進黨中央和黨團下令力挺政院版草案,但仍有林岱樺投反對票,另有黃國書、許智傑等12位民進黨立委未出席投票,最後黨團均以罰款處分;又今年3月《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一讀付委提案時,高嘉瑜未遵守黨團決議「反對」退回草案的「一致性投票」決議,之後黨團亦以罰款處理。

 

今年3月《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一讀付委提案,高嘉瑜未遵守黨團決議「反對」退回草案「一致性投票」決議,遭黨團罰款。(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林淑芬等3人送交中評會 處分已逾比例原則

 

此外,還有2018年針對《財團法人法》草案表決,最後黨團決議依法務部版本提出「五年緩衝」,排除宗教財團法人的修正版本,立委段宜康一貫主張應將宗教財團法人納入而強烈反彈,最後表決時黨團幹部以段宜康家有喪事為由同意其請假,讓段免除了遭黨團處分結果。

 

《財團法人法》草案表決時,段宜康認為應將宗教財團法人納入遭反彈,當時表決時同意以家有喪事同意請假,雖未到場投票亦無需受黨團處分。(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所以有黨政要角明白指出,從過去黨團處分立委們的慣例可以看出,黨團一向對「人事案」的投票採取從重處分原則,但對於「議案」的表決,不分區立委當然得無條件配合黨的政策主張,但對於區域立委,則多會尊重其選區需求和立場,多予以罰款處理,但亦以違規次數和罰款狀況,做為黨團規劃立委選擇委員會時的資格參考。

 

因此黨政要角認為,這次黨團除了罰款,給予停權3年處分,等於完全斷絕了林淑芬等這3位立委在這屆立委任內自行選擇委員會和爭取召委的可能,相當程度影響立委在立院的表現,這已是黨團對區域立委的極重懲罰,但如今黨團還要送黨中央交中評會處分,顯然已逾處分的比例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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