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修法漏洞】趕在《國體法》大修前夕 羽協硬幹先改選理事長

李昭安 2017年08月11日 12:13:00
羽協日前曾爆出羽球球后戴資穎球衣不合身等「出包」事件,引起輿論嘩然,現在又被本報踢爆,羽協趕在《國民體育法》修法前夕,不顧體育署勸說,執意提早改選,遭疑是有意為現任理事長連任鋪路。(湯森路透)

羽協日前曾爆出羽球球后戴資穎球衣不合身等「出包」事件,引起輿論嘩然,現在又被本報踢爆,羽協趕在《國民體育法》修法前夕,不顧體育署勸說,執意提早改選,遭疑是有意為現任理事長連任鋪路。(湯森路透)

《國民體育法》修法在即,體育署近來「強力勸阻」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建議等修法通過後,再依新章程改選理監事;不料羽協還是堅持明天(8月12日)舉行第12屆會員大會並改選。此舉遭質疑是為已連任一屆的現任羽協理事長程俊琅「鋪路」,讓他不久後可再回鍋參選下屆羽協理事長。

 

立法院8月21日起召開第三次臨時會,可望三讀通過攸關單項運動協會改革的《國體法》修正草案。草案中明定,特定體育團體應於新法修正施行起6個月內,依據修正過後的新章程招收會員,並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且理事長每任不得超過4年,連任「以一次為限」。

 

現任羽協理事長程俊琅自2009年上任至今,已連任過一屆,羽協這次只要選出另一位任期短、「過渡性質」的理事長,程俊琅就可望回鍋再當4年。(圖片取自台北市政府網站)

 

「羽協趕在此時改選,等於新任理事長上任還不滿半年之際,可能就要再次召開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體育改革聯會」代表張祐銓指出,這令人懷疑羽協是為現任理事長技巧性規避「不得連任」的規範,只要選出另外一位「過渡性質」的羽協第12屆理事長,等《國體法》修正後半年內再次改選,他就能回鍋再當第13屆理事長

 

下月任期才屆滿 現在改選急什麼

 

體育署統計,目前國內有43個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其中14個在今年7月至明年2月底間必須陸續改選。除馬術協會7月已改選外,第11屆羽協理監事任期到9月27日才屆滿,如今算是「提前改選」。

 

因正值《國體法》大修前夕,為避免短期內辦2次改選「勞師動眾」,且當選者權益不受保障,體育署7月20日曾發函給14個協會,「提醒」各協會依《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向內政部申請延長改選,等《國體法》修正施行後再改選。

 

體育署官員無奈指出,體育署曾邀羽協理事長、秘書長溝通,告知外界有所疑慮,但羽協還是堅持己見,只表示會「考慮」把體育署建議延後改選一事,列入會員大會討論。

 

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規定,單項運動協會必須在任期屆滿前1個月內辦理改選,如有困難得向內政部申請延長,期限以不超過3個月為限。據《上報》調查,羽協是第一個理監事任期未滿,但堅持在修法前改選的協會。

 

體育署7月20日便發函給包括羽協在內等單項運動協會,提醒各單位在《國體法》修正後再辦理改選理事長等事宜,但羽協仍忽視,執意在明天(8月12日)就要改選。(讀者提供)

 

此次《國體法》修法預計大幅增加對單項協會規範,包括個人會員理事、團體會員理事不得超過全體理事總額2分之1,運動選手理事不得少於總額5分之1,會員組成則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由於會員、理事結構將與現行大不同,因此各協會即使在修法前已改選,修法通過後還是得再「洗牌」一次。

 

羽球球后戴資穎這2年在里約奧運、亞洲羽球錦標賽,陸續發生沒穿羽協提供贊助商球鞋險遭懲處,以及球衣不合身等「出包」事件,都與羽協有關。如今羽協不顧體育署勸說,執意提早改選,爭議又添一樁。

 

羽協:會員希望如期改選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副組長藍坤田接受《上報》訪問時證實,體育署曾數度跟羽協溝通,「強烈表達基於協會穩定性、避免行政困擾、顧及社會期待,希望羽協延後改選」。羽協則告知體育署,他們是依《人民團體法》依法改選,且地方有些會員團體希望如期改選。

 

不過,據「體育改革聯會」掌握資料,其實曾有地方羽球團體對這次羽協改選程序提出疑慮。台灣體育總會羽球協會、台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台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以及雲林縣、基隆市、新竹縣、花蓮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曾在7月20日提出「聯合聲明異議狀」。

 

地方團體質疑羽協搞黑箱

 

各地方羽球團體質疑,羽協7月11日才發函要求各會員填寫理監事競選意願書,並訂截止日期為7月19日,台灣本島縣市只有7日到8日可回應,金門、馬祖、澎湖只有4日到5日,時間短促,影響會員參選權利。

 

各地方羽球團體並質疑,羽協要求各會員提交理監事競選意願書,但當時並未告知理監事選舉時間、地點、會員名冊,「選舉資訊不公開,導致有意參選的會員權益受損」。

 

體育署曾數度跟羽協溝通,「強烈表達基於協會穩定性、避免行政困擾、顧及社會期待,希望羽協延後改選」,然而羽協執意硬幹。圖為體育署長署長林德福。(攝影:陳品佑)

 

張祐銓直言,體育署應該更積極、強硬處理單項協會改革事宜,尤其《國體法》未來修正通過後,「最大戰爭是全部協會要改選一次」。如有協會「亂搞」,遞出四不像的章程,難道體育署又只能「道德勸說」,再浪費4年嗎?「這不對吧!」

 

對於外界對羽協的諸多質疑,《上報》記者從8月9日起,多次致電羽球協會,並留下聯絡方式,欲詢問相關回應,但至截稿為止未收到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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